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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 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2023-06-14 17:16:32 來源:證券之星

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3-044

轉債代碼:113600   轉債簡稱:新星轉債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種、交易工具、交易場所和交易金額:鋁錠為深圳市

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生產經營的主要

原材料之一,其價格波動會對產品成本產生一定的影響。為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

風險,公司擬繼續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開展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限內

任一時點占用的保證金余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0 萬元(含),上述額度在有效期

限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 履行的審議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及議案附件《關

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次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 特別風險提示:公司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以合法、謹慎、安全和有

效為原則,不以套利、投機為目的,但進行期貨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場風

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技術風險、信用風險、政策風險等,可能造成公司

交易的損失。

  一、交易情況概述

  (一)繼續開展套期保值業務的目的和必要性

  鋁錠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生產經營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其價格波動會對產品

成本產生一定的影響。鑒于前次套期保值業務授權期限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到

期,為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公司擬繼續開展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減少

因原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產品成本波動,降低原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及全資子公司

生產經營的影響,實現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業務穩定持續發展。

  (二)交易金額

  公司將根據實際生產經營情況,以訂單或存貨的數量以及相關合同的執行情

況為測算基準確定期貨套期保值的數量規模,授權期限內任一時點占用的保證金

 (含前述投資的收益進行再投資的相關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0 萬元(含),

余額

上述額度在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三)資金來源

  公司從事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不得使用募集資金直接

或間接進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四)交易方式

  公司通過上海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鋁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交易類型主

要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5 號—交易與關聯交易》第

四十七條中的(一)至(四)項。

  (五)投資期限

  本次開展原材料鋁錠套期保值業務,有效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

二個月。如單筆交易的存續期超過了授權期限,則授權期限自動順延至單筆交易

終止時止。

  二、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及議案附件《關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

業務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次開展期貨套期

保值業務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一)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風險分析

對價格走勢做出一定的預判,一旦價格預測發生方向性錯誤有可能會給公司造成

損失。

在合適價位成交,令實際交易結果與方案設計出現較大偏差,造成交易損失的風

險。

不完善或操作失誤,或因期貨交易市場價格大幅波動沒有及時補充保證金而被強

行平倉帶來損失的風險。

題,導致無法獲得行情或無法下單的風險。

約定,取消產品訂單,造成公司損失。

法交易,從而帶來風險。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需要及客戶訂單周期作為期貨操作期,降低期貨價格波動風險。公司期貨套

期保值業務只限于在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的、且與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相

同的商品期貨品種。

和使用保證金,按照公司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權限下達操作指令,

根據規定進行審批后,方可進行操作。公司將合理使用自有資金用于套期保值業

務,不使用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套期保值。

期保值交易的授權范圍、審批程序、風險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確規定,嚴格

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套期保值業務進行檢查,監督套

期保值工作的開展情況;同時加強對相關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期貨套期保

值業務人員的業務水平。

保證交易系統的正常運行,確保交易工作正常開展。當發生錯單時,及時采取相

應處理措施,減少損失。

行資信審查,確定交易對方有能力履行相關合同。

及時合理地調整期貨套期保值思路與方案。

  四、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對公司的影響

  (一)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嚴格的期貨套期保值審

批和執行程序,繼續進行與公司生產經營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有利于規避因

原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產品成本波動的風險,減少原材料價格波動對生產經營的影

響。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擬投入的保證金規模與公司經營

情況和實際需求相匹配,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的開展。

  (二)會計政策核算原則

  公司將嚴格按照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

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24 號—套期保值》及《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

列報》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會計核算。

  五、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原材料鋁錠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是

為了利用期貨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減少和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

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相關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

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就開展期貨套期

保值業務編制了可行性分析報告,業務開展具有可行性,并已制定了《期貨套期

保值業務管理制度》,通過加強內部控制,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防范風險。因

此,我們同意公司繼續開展期貨套期保值業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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