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蕭山區檢察院曝光了一個非法“女神群”,引發關注。
據了解,80后安徽小伙虞某在網上推廣AI換臉技術及相關的軟件,并從中獲利。為吸引他人關注,虞某將原本“換臉軟件資源群”的群名更改為“女神試看群”,通過互聯網下載了部分淫穢視頻,截取片段后發布在該公開群中,吸引、招攬觀看者加入。觀看者若要看完整版,需繳納198元-498元不等的“會費”進入“內部群”。
此外,虞某表示,顧客還能使用不同的女明星的形象,進行“私人定制”。截至案發,公安機關共在虞某所組建的公開群內查證淫穢視頻1200余部、圖片1600余張,經鑒定,上述均系淫穢物品。
(資料圖)
今年3月28日,蕭山區檢察院依法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對虞某提起公訴。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
北京權佑律師事務所林麗鴻律師認為,本案中,虞某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從現有的情節分析,“群內查獲1200余部淫穢視頻、圖片1600余張”、“獲利數萬元”這些將構成情節嚴重,依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同時,虞某的行為還構成對涉案女明星肖像權的侵權,受害者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擔民事賠償。
對于購買這類視頻的人群,有網友認為他們也侵犯了涉案女明星的相關權益,也應當有所處罰。
林律師回應稱,目前我國法律中對購買或瀏覽淫穢物品尚未明確界定為違法行為,個人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時,暫無法律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使用AI換臉技術,訂制他人淫穢物品,買方與賣方構成共同侵犯他人肖像權。如若公開傳播此類視頻,還將構成侵犯他人名譽權,甚至構成侮辱誹謗罪。
而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許安港律師表示,對于刑法和行政管理法律來講,法無禁止即自由,而且在刑法上還有一個最重要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即法無規定不為罪。
關于淫穢物品方面的犯罪規定在《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但這一章節并沒有規定購買構成犯罪,我國的行政管理法規例如《行政處罰法》也沒有規定購買淫穢物品構成犯罪。因此購買者不構成犯罪。
他提醒稱,但需要注意,這里的購買,指單純的買到后僅供自己“使用”。如果購買后進行傳播,甚至組織播放供大家一起“欣賞”。哪怕不是以牟利為目的,仍然可能構成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規定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和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如果有人用AI技術換臉女明星制造淫穢視頻自行觀看而不傳播、不商用,這種行為從表面上看,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的“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的行為。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一般以“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來裁判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九派新聞記者李垚
編輯劉萌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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