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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資訊:頂流男星視頻下架!節目除名!?綜藝停播!工作室經營異常……

2023-07-03 10:33:26 來源:新聞晨報微信公眾號

綜藝停播、

節目除名、

視頻下架、


【資料圖】

工作室經營異常、

廣告協會風險提示……

自蔡徐坤被曝“和C姓女士發生男女關系并逼迫其流產”事件發酵后,網友發現一系列蛛絲馬跡,這位頂流男偶像要涼?

央視已下架蔡徐坤相關視頻

7月2日,網友發現,央視頻app正在逐條刪除蔡徐坤相關的視頻。

截至目前,央視頻app搜索“蔡徐坤”顯示沒找到結果,相關視頻被下架。

在央視新聞APP中搜索蔡徐坤,2日晚20:21還能搜索出相關內容,但在20:28則搜索不出和蔡徐坤有關的信息。

音樂作品下架、參演節目除名

目前,豆瓣網顯示已將蔡徐坤的音樂作品下架。在豆瓣搜索蔡徐坤,頁面僅顯示個人信息,下方的音樂作品數量為0。

同時,在豆瓣上蔡徐坤曾經參演的節目介紹里,蔡徐坤名字已經被去掉。

1、出道成名作《偶像練習生》已無

2、《青春有你2》已無

3、《奔跑吧》已無

其參與的周播節目暫停播出

綜藝《奔跑吧》官方微博發文稱:“因編排調整,原定今天(6月30日)20:20播出的《奔跑吧》將延期播出,感謝各位觀眾的支持。”根據節目預告,原定播出的嘉賓有蔡徐坤。

工作室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6月28日,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將北京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公開信息,北京蔡徐坤影視文化工作室的投資人為蔡徐坤,類型屬于個人獨資企業,企業成立時間為2018年5月17日。經營范圍包括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文藝創作、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攝像及視頻制作服務、電影攝制服務、電影制片等。

明星代言規范委深夜發布風險提示

7月1日深夜,北京廣告協會明星代言規范委發布關于對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輿情發酵的風險提示。

“各有關單位:近日,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事件逐漸發酵,該事件有進一步炒作及擴大趨勢,請相關品牌方、演藝經紀公司、MCN經紀機構對中國內地男歌手蔡某某做好風險把控。特此提示。”

官網顯示,北京廣告協會是經北京市社團管理辦公室批準的社團法人,是北京廣告業的行業組織。2022年12月6日,北京廣告協會成立明星代言規范工作委員會在北京成立。該協會旨在開展明星廣告代言行業自律工作,維護廣告市場合理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遭爆料后,蔡徐坤方一直未回應

此前6月26日,有博主曝出內娛知名男歌手蔡徐坤和某C姓女生發生男女關系,導致對方懷孕并讓其打胎而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據網友爆料,蔡徐坤于21年5月20日在北京朝陽區某酒吧,通過友人介紹認識了這名C女士,隨后二人便返回住處發生關系。之后C女士前往醫院檢查,被告知已經懷孕。C女士告知蔡徐坤后,被要求打胎。于是7月5日,C女士獨自前往醫院打胎。

媒體時評蔡徐坤事件不能總靠爆料“挖呀挖”

綜藝停播、節目除名、視頻下架……自從6月26日有博主爆出“2021年蔡徐坤和C姓女生發生男女關系,導致對方懷孕并逼迫其流產”的負面新聞后,工作室以及本人一直未回應,不禁讓人好奇是不是與此事有關?

一面是山雨欲來風滿樓,一面是躲在小樓成一統——蔡徐坤事件的真相,眾說紛紜,令人惶惑。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爆料,且有官方密集跟進的千絲萬縷,可以肯定的是:事件發酵至此,絕不會虎頭蛇尾、不了了之。

真正的問題只有一個:對于歌手蔡徐坤被曝的疑似涉法丑聞,為何連個權威說法都沒有?頂流的商業價值、公民的個人權益,都是有法治來兜底的。當事方對民間爆料的不承認與不回應、且是曠日持久的“不發聲”,本身就足以叫人浮想聯翩。這背后的真真假假,不能只靠倔強的粉絲們來表演煽情。

事件復雜、線索繁冗,客觀地說,作為明星的公民個體,也有合法的隱私權益。單身的蔡徐坤和誰在一起,嚴格來說,不違法,也不算失德,更無涉公共利益,狗仔沒有權利把細節拿到臺前來展覽或曝光。如果說疑似懷孕墮胎的傳聞還只是風評范疇,那么,所謂“徐某為了雇傭私家偵探跟蹤C女士,在C女士家門口安裝針孔攝像頭,并在群組聊天中分享所拍視頻”等說法,顯然就已經疑似逾越了法律的底線。

在這個“大瓜”中,我們關注的固然是“頂流”的私德人設,但更關心強勢方疑似灰黑的各種“神操作”。如果狗仔爆料是無中生有,后果很嚴重,言責請自負;但如果狗仔爆料是確有其事,氤氳其間的“疑似敲詐”或“疑似侵犯人身權益”等疑云,就需要司法來厘清。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承其痛。當了“頂流”,你就得承受“頂流”的擔當。這不是三緘其口就可以蒙混過關的事。

一則,對于公眾來說,公眾人物讓渡其部分個人私隱,這是基本的游戲規則。明星有明星的好處,但凡事也沒有“兩頭占”。爆料之后,別怪輿情死磕到底。

二則,品牌方也好、節目組也罷,對于“塌房”的明星總有自己的應對機制。有人說,每次內娛爆瓜,最緊張的不只有藝人的經紀公司,還有藝人代言品牌的公關。從商業規則來說,拿了巨額的代言費用,自然要對商業市場的公信力負責。

是騾子是馬,牽出來溜溜。躲是躲不過去的。真相或許很難水落石出,但“拖字訣”肯定不是個好主意。廣告協會的提示算不得“雷神之錘”,只希望當事方能在權衡與慎思之后,不要低估與誤判了輿情與法的聯動關系。

頭頂的光環越大,頭戴的緊箍越沉——舞臺中央的明星大腕們,什么時候才能發自內心深諳這個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