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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的訴訟書怎么寫?起訴狀應當記明哪些事項?

2023-06-25 14:56:41 來源:法務網

一、

被起訴欠錢不還會影響征信嗎

被起訴欠錢不還一般不會影響征信,但是如果成為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中確定的義務,并且具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違反限制消費令等法定情形的,則會影響征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二、

起訴欠錢不還起訴費多少

起訴欠錢不還起訴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情況具體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

欠錢不還的訴訟書怎么寫

欠錢不還的訴訟書寫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如欠款的時間,原因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