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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速看:擔保物權訴訟費用是如何的

2023-07-03 10:20:58 來源:法問網


(資料圖片)

實現物權擔保訴訟不需要繳納申請費用,如涉及到執行,繳納執行費,由被執行人承擔。

《關于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第七條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請費用。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按照執行金額收取執行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

《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八條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

(一)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一交納。

(二)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納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擔保物權訴訟的相關規定

為了解決如何在程序上按照《物權法》實現擔保物權的問題,達到減低公力救濟成本、切實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目的,新施行的民事訴訟法第十五章特別程序中增設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一節,明確規定:“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196、197條)。根據該規定,擔保物權人可通過申請法院拍賣、變賣的非訴方式實現擔保物權。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并附相關證據材料(如主合同;擔保物權合同;抵押權登記證明或者他項權利證書、權利質權的權利憑證或者出質登記證明;能夠證明實現擔保物權條件成就的有關證據材料,例如證明債務已屆清償期、合同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情形發生等證據材料;人民法院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據材料)。

必要時,法院亦可以依職權調查相關事實并詢問相關當事人。對于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法院即可裁定對抵押財產進行拍賣或變賣。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依法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被申請人提出異議,法院應該進行審查,經審查被申請人的異議確實成立的,則裁定駁回申請。法院作出準予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生效后,主債務或擔保債務未自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則應按執行金額收取執行申請費,并由被執行人負擔。同時,基于實現擔保物權案件設在新民事訴訟法第十五章特別程序中,第十五章的一般性規定當然適用于該程序,故關于審限應當適用以特別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規定,即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經本院院長批準??梢钥吹剑旅袷略V訟法將申請拍賣、變賣擔保財產作為非訟案件,將實現擔保物權單列為一種案件類型,就有關擔保物權存在與否及擔保債權范圍和數額等問題適用非訴裁定予以解決,相比僅能通過民事訴訟和強制執行得到實現的方式,在及時保護擔保物權人利益、維護市場(尤其是金融借款信貸業務)交易安全和效率方面具有明顯的優越性,能夠充分發揮非訟程序迅捷解決糾紛的職能。

從文章可以看到,在實現擔保物權方式上,我國立法屬于公力救濟,其目的在于更為安全地維護擔保物權法律關系中各方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然而,僅能通過訴訟確定擔保物權然后依據判決申請法院執行的實現方式。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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