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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新聞在網上流傳開來,發生在陜西商洛市的一起事件引發人們熱議。一名在編的民警因酒后毆打一名殘障人士,導致后者受了輕傷一級。然而,這起案件已經拖延了整整9個月,卻沒有看到任何實質性的進展。受害者宋某的親屬對媒體表示不解。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事發當天晚上10點左右,趙某和一名穿黑色工作服的女工作人員從足浴店的包間里出來,似乎有爭吵發生。受害人宋某聽到聲音,從走廊走了過來。然而,在女工作人員離開后,趙某將他的怒火發泄在宋某身上,連續打擊了他的腹部,使他摔倒在地,然后持續進行了數次拳打和腳踢,整個過程持續了幾十秒,直到其他人趕來制止。值得注意的是,宋某在整個過程中沒有采取任何自衛措施,只是呆呆地遭受著暴力。
令人驚訝的是,這位打人者竟然是一名在編的民警。事件發生后,有人報了警并聯系了宋某的家人,之后宋某被送往醫院治療。然而,案發后的9個月里,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而打人者依然可以正常上班,受害人的權益卻沒有得到妥善的保護。
在案發后的兩個月,即2023年2月13日,宋某拿到了一份傷情鑒定報告,確認他的傷勢為輕微傷二級。不過,宋某的家屬對這一鑒定結果表示不滿,并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最終,經過等待,他們在2023年4月18日獲得了第二份鑒定報告,將傷勢升級為輕微傷一級。然而,令人費解的是,警方竟然要求進行第三次傷情鑒定。
這個案件至今已經過去將近9個月,但是案件的進展似乎十分緩慢。行兇者趙某依然可以繼續在車管所上班,甚至他的照片仍然出現在公示欄上。車管所的領導表示,雖然已經收回了趙某的警服和警官證,讓他停止了工作,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他不能再來單位。而趙某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非常后悔自己的行為,稱自己喝了點酒,不知道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他一直希望與宋某和解,但是由于自己的身份問題,對方不愿意接受。
總的來說,這個案件看起來并不復雜,事實也明確,打人者趙某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法律責任。希望當地相關部門能夠加快案件的進展,畢竟在法律面前,每個人都應該平等受到保護,法律必須得到嚴格執行。大家對這個事件有何看法,歡迎一起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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