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10點半,交警機動大隊曾警官在明珠路明珠站路段開展整治時,發現一輛粵C1××6Q號黑色小車后排乘客沒系安全帶,于是示意小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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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宋某下車,腳上還踩著拖鞋。他連忙解釋稱因為下雨,才穿拖鞋外出。正當他說話時,一股淡淡酒氣傳出。曾警官立即對宋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28mg/100mL,屬于酒駕。
宋某連忙解釋,前一天晚上親戚來家里聚餐,喝了不少啤酒。當天早上親戚要趕高鐵,宋某醒來后覺得自己酒醒了,便主動駕車送親戚去輕軌站。沒想到,卻因為酒駕被交警查獲。▼
宋某因酒駕,被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記12分。此外,曾警官還對司機穿拖鞋開車、乘客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同一天晚上,曾警官在金灣小林實驗小學路段開展夜查時,發現一輛粵QS××10號灰色小車來到崗點附近時,走走停停十分緩慢。交警攔停檢查發現,司機雙眼發紅,身上酒氣不斷。交警立即對他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29mg/100mL,屬于酒駕。▼
據了解,黎某當晚和朋友吃飯,喝了些啤酒,飯后他獨自開車,沒想到被交警查獲。黎某因酒駕,被處以罰款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記12分。
“隔夜酒”“隔餐酒”是否會構成酒醉駕?
個別被查獲的酒駕、醉駕的機動車駕駛人心存僥幸,認為晚上喝了酒,次日開車就不屬于酒后駕駛了。其實,交警對酒后駕駛的認定是根據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認定的。酒精在人體內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率是不同的。
不論是何時喝的酒,只要是駕車時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就涉嫌酒后駕車,酒精在人體的代謝因人而異,如果酒精沒有完全在身體中排出,仍然會影響駕駛員的精神狀態,這時候駕車危險系數依然存在。
各位駕駛人
不僅要警惕“隔夜酒”“隔餐酒”
更要主動拒絕酒后開車▼
轉自:珠海交警
來源: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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