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九點半
(資料圖片)
當地某村有一處閑置的廠房
村民經過該廠房時
總會聞到一股濃烈刺鼻的氣味
為查清涉案廠房廢物的性質
確認其是否系危險廢物
檢察官啟動自行補充偵查
揭開跨省處置廢物“真面目”
……
按照有關規定,生產者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生產出需要廢棄的危險化學品,需要送到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為省去這筆處置費,居住在湖北省江陵縣的熊某“別出心裁”,通過河北省雞澤縣的李某、郝某,將所在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跨省轉運至山東省陽谷縣一處普通廠房靜置存放。三名被告人到案后雖認罪認罰,但是檢察官卻發現該案的關鍵證據,即出具關于危險廢物鑒定意見的程序存在瑕疵且無法補正,于是自行補充偵查,深入源頭企業查清廢物性質,最終確認該批廢物是危險廢物。 此案經山東省陽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污染環境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熊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八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均宣告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6月14日,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中被另案處理的孫某、孟某等人污染環境一案。案發現場
召開行刑銜接聯席會議
檢察官就危險廢物處置進行深入調查。 陽谷縣某村有一處閑置的廠房,村民經過該廠房時,總會聞到一股濃烈刺鼻的氣味。2021年7月22日,公安機關和環保部門接到當地村民舉報后,邀請陽谷縣檢察院檢察官一同趕赴現場調查。在現場,檢察官看到,廠房里擺放著不同材質、不同大小的桶裝廢物200余桶,即使戴著雙層面罩也阻擋不住現場的刺鼻氣味。“這批廢物的具體成分目前無法得知,但為防止產生更大危害,需要在短時間內進行應急處置。”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向檢察官介紹。由于案情緊急,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環保部門就地召開聯席會議。會上,環保部門表示盡快委托專業機構鑒定廢物性質,偵查人員則初步計劃從廠房房東入手,查清放置桶裝廢物的人,對于偵查方向和重點,檢察官也給出了建議。 按照聯席會議確定的偵查思路,公安機關查明存放廢物的廠房系曹先生所有,2021年3月以5000元的價格租賃給孫某和孟某(均另案處理),二人用廠房存放收購的一些廢油,經調和加工制成“燒火油”后再銷售牟利。同年4月,因李某打算做倒賣“燒火油”的生意,便詢問熊某是否有“燒火油”要處理。熊某想起公司還存放著一批精餾車間生產的不合格產品,轉手處理掉能省下不少成本,于是向李某支付了2萬元的轉運費,在未經公司負責人審批的情況下,讓李某拉走了這批不合格產品。隨后,李某向郝某支付1.7萬元,由郝某負責聯系孫某、孟某將這批廢物運到陽谷這處閑置廠房內。 經查,廠房存放的廢物共有3處來源,其中裝有16噸廢物的86個藍色鐵皮桶來自熊某所在公司。另2處來自其他兩家公司,犯罪事實已計入孫某和孟某涉嫌污染環境案件,被另案處理。自行補充偵查
彌補鑒定意見瑕疵
2022年11月4日,公安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將熊某等三人移送陽谷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審查后認為,該案中危險廢物的鑒定意見存在瑕疵。根據卷宗記錄,有關人員在案發現場共提取了5個樣本,經過檢測均超過國家相應的標準限值,具有不同的危險特性,認定屬于危險廢物。然而,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的有關要求,應根據廢物的產生源進行分類采樣,因后續才陸續查明3處廢物源頭,現場采樣樣本未能滿足分類采樣要求,且現場廢物均在案發后短期內作了無害化處置,無法重新采樣鑒定。 為查清涉案廢物的性質,確認其是否系危險廢物,檢察官啟動自行補充偵查,前往熊某公司開展實地調查,收集了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以及精餾車間主任等相關人員的證言,證實了上述廢物系公司因設備出現故障生產出來的不合格戊二醛。 經查閱國家危險化學品名錄,檢察官了解到,戊二醛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該公司生產的不合格戊二醛在不再回收利用時,應當按照危險廢物對待,由依法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處置。出臺取證指引
規范類案辦理
今年2月10日,陽谷縣檢察院對熊某、李某、郝某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后,采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針對該案中出現的程序瑕疵問題,為進一步依法規范辦案,保障類案訴訟質效,陽谷縣檢察院會同公安機關、生態環境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各方就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辦案協作機制和有力打擊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達成共識,制定并通過了《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犯罪取證指引》,對于此類污染環境的證據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標準作出進一步規范。 與此同時,針對案件暴露出的群眾法治意識淡薄、對危險廢物了解不深等問題,檢察官聯合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深入鄉鎮社區,向群眾宣講私自違規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性和危害后果,引導群眾守法經營。歡迎點贊、留言、轉發朋友圈
每晚九點半,不見不散喲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盧金增 賈偉 杜振興 編輯:張子璇 陳寶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