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糾紛解決方法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糾紛解決方法如下:
1.工程建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中和解是最佳的方式,工程建設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對工程造價等有爭議的地方進行深入的溝通并互相諒解從而達成共識,這樣既可以防止損失擴大也可以節省其他解決方式的開支。
(資料圖)
2.工程建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中協調是很好的解決方式,工程建設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在相關造價管理部門的協調下對工程造價、材料價格等存在爭議的地方明確下來,從而在比較和氣的背景下將工程建設合同糾紛解決。
3.工程建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中仲裁是具有一定法律約束力的書面裁決,工程建設合同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據工程合同約定或者是爭議發生之后所達成的書面協議提交給對應的仲裁機構對相關爭議問題進行仲裁。
4.工程建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最后的解決方式,前面三種方式都無法解決工程建設合同糾紛的情況下,工程建設合同糾紛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發生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的內容
找法網提醒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般也包括下列條款:
1.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2.標的,即工程設計成果;
3.數量,即設計工程量;
4.價款或報酬,即設計費;
5.質量,即設計成果的質量要求;
6.履行。當事人約定不明的,則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于以確定。
三、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審查要點
1.建設工程設計主體的審核審查
在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主體進行審核審查時,主要從兩方面進行:
第一,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和真實。
第二,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相關的資質或許可。
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條款的審核審查
在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的條款進行審核審查時,要根據該種合同特有的性質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審查,保證合同條款的全面性,同時保證條款的內容具體、明確,具有可行性。
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內容的審核審查
第一,審查合同權利義務條款是否具有完整性及可行性。
第二,設計期限約定的審查。
第三,工程設計合同變更內容審核。
第四,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條件、確認和后續處理程序的審查。
第五,違約條款的審查。
第六,爭議解決途徑的審查。
4.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中重要詞匯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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