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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江西一老人去世,其女婿帶領兒子等3人以買菜為由,私自去參加了吊唁和葬禮,警方對此進行了行政處罰和集中隔離。我認為此處罰不妥!不妥!不妥!實在是過重!過重!過重!
參加岳父和外公的葬禮是天經地義,完全符合中華民族孝順老人的優良傳統。當地疫情完全沒有嚴重到那個程度,而且是完全可以確定其行程、健康狀況,并評估傳染的可能性后,對他們教育、警告一番,然后讓他們回家去隔離足矣。
防疫三年,我們需要嚴格,但更需要溫情、靈活和擔當,而機械、死板的執行絕對不是,它是一種惰性、一種責任的推諉,它嚴重的削弱了廣大群眾對于疫情防控的支持度和理解,違反了人的天性。#胡錫進評“4人奔喪被罰”:應通融#
本文4月21日胡錫進對方方的回應,方寸恒:胡錫進評“隱瞞行程旁親不得考公”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