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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節氣系列之——立夏 下(魔女之旅同人——伊諾之旅)

2023-06-21 17:22:21 來源:嗶哩嗶哩

第四章?立夏 下


(相關資料圖)

第三天

一名幼女(十七歲)孑身一人靠在墻邊行走。

洶涌的人潮似乎往少女雙眼深處投下一大片陰影。

她只能戰戰兢兢地藏匿身形,躲避著人群,在路邊緩步挪動,

西洋風的建筑高高聳立,與少女身上淡藍色的漢服格格不入。

如果再加上她那令人困惑的舉動,明顯就可以將她認定為可疑份子,警察叔叔,就是她。

她踉踉蹌蹌,雙目無神,可憐至極。

她甚至都不敢抬頭與其他人對視。

為什么她即使不愿意也要從人潮中穿過?走小路不就好了嘛?

因為,她的目的地限制了她的行動,

那是個只有走大路才能到達的地方。

話說,她到底是誰呢?

哇,居然是我自己………………

經過萬里長征,我終于到達公安局。

在門前徘徊許久,根本不敢進去。

【小妹妹,有什么事嗎?】

【啊…………啊唔…………】

看到門口有位貓耳娘遲遲不敢進門,值班的警察就親切地為我提供幫助。

我仍舊低著頭,不敢看警衛的臉。

經過一番完全可以省略的拉扯,我終于踏入警察局的大門。

這時,一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走了出來,用低沉而帶有磁性的嗓音說,

【請坐。】

我乖乖聽話,大氣不敢出。

然后無可救藥的臉紅了個透,大腦發燒。

似乎是我這副模樣令人憂心,那位彪形大漢也很紳士的沉默著,等我恢復正常。

【沒事的,今天找你不是因為你犯了什么罪,大可不必緊張。】

【啊!……嗯…………那…………為什…………么我會被……叫來……?】

他微微頷首,然后解釋道,

【今天請你來,是為了拜托你當證人。】

【證……人?】

【沒錯。】

誒?

為什么?

難道跟什么犯罪團伙扯上關系了嗎?

我再次慌亂起來,渾身震顫,差點就暈了過去。

大漢見狀,趕緊進一步解釋。沒準他真是個紳士呢。

【不是你想的那樣,只不過是件小事而已。昨日我們警方抓到一個在路邊擺小攤的女性,她拿著奇怪可疑的水晶球,聲稱自己是百發百中的占卜師,然后向參與的國民收取高額報酬,并且已經斂集大量不法錢財。

嗯?但這和我有什么關系呢?

【好巧不巧,你們剛好是鄰居,所以我們想你應該有什么線索。】

額。

【那……找別人不也……可以嗎?】

【我們也這么想過,畢竟你只是個孩子。可惜的是,她是名旅人,在這個國家無親無故,沒有人認識她,入國申請表的信息也是亂填,所以沒辦法,只能請你過來。】

我突然想起昨天早上隔壁傳來的哭號。

【誒?……只要有法律條文……和犯罪事實證據……不就完全足以……定罪了嗎?】

完全沒必要我來作證的說?

大漢聽了我的話,長嘆一口氣。

【你說的一點沒錯——但是,在這個國家,大概率是行不通的。】

我愈發疑惑。

【現在跟你說了你可能也不能理解,還是帶你到法庭現場直接感受一下更好。】

說著,他領我去到法庭。

可一進入法庭,一連串的疑問便接踵而至。

為什么旁聽席上空無一人?

為什么法官與檢察官戴著奇怪的面具?

為什么,

待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大紙箱???

我實在無力吐槽。

【肅靜!現在審判開始!】

法官敲下木槌,威嚴肅穆,深色莊重————————才怪。

請原諒我,實在沒法嚴肅起來。

那張面具過于出戲……我都快憋不住了………………

話說回來,雖然在來的路上,我因為太害怕而一直低著頭走路,沒敢與人對視,卻用余光暼到過人們的穿著。

街上的人都戴著奇怪的面具。

因為前兩天都走在小巷里,幾乎沒與人接觸,所以我沒有察覺這一點。

這個國家似乎有一個【出門就必須戴面具】的不成文的規定。

這是個什么風俗?

順帶一提,那位彪形大漢沒戴面具。

過了一會兒,審判長的聲音徐徐響起:

【罪惡的被告,你犯下欺詐我國公民、以非法手段斂財、敗壞社會風俗的罪名,你是否伏罪?】

【不服!】

那個待在被告席上的紙箱迸發出驚人的聲音。

【服還是不服?】

【不服!】

那人不知廉恥的固執己見。

【那你有能自證清白的證據嗎?】

【沒有!】

【那你…………】

【不服!】

嗚哇,這可真是個究極大爛人呢,恬不知恥。

【………………】

雖然戴著面具,但我也分明可以感受到法官臉上肌肉的扭曲。

我想,還跟她廢話干什么,快點直接用法律給她定罪呀!

【被告,你昨天都干了些什么?】

【我行使沉默權,因為這是我的個人隱私!】

【!!!!!!!】 【!!!!!】 【!!!!!!】

法官們都大吃一驚。

不是,為什么啊?

總感覺聽到個很重要的詞。

【隱私】。

等等,這個國家叫【隱私之國】來著。

我看向法官背后的牌匾,上面寫著四個大字——【隱私至上】

不是不是不是,什么東西?

聽了那名女性的狡辯之后,法官們擦了擦冷汗,

【既然是隱私,就沒辦法了呢。】

【不論如何我們都不能侵犯別人的隱私嘛…………】

【如果被知道我們侵犯他人隱私了,肯定吃不了兜著走………………】

【那就只能無罪釋放了吧。】

【不不不,這果然還是不行,我們要守護正義…………】

【…………】

法官們七嘴八舌的討論了起來。

后來,法官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將視線轉向我。

【哦!證人啊,你有什么想說的嗎?】

噫!!!!!

【神……什么都沒有!!!!】

原諒我吧,我怕到什么都說不出來………………

法官肉眼可見的嘆了口氣,又重新轉過頭去看那個箱子。

【你到底認不認罪?】

【不認!】

【你…………】

【不認就是不認!】

【…………………………你有良心嗎?】

【我從不昧著良心收錢!】

說著,那個女性開始長篇大論,訴說自己的豐功偉業。

她說,自己用占卜的力量幫一對以上的情侶破鏡重圓,消解了五個以上白領的工作煩惱,順便找到迷路的孩子一個,等等。

總之她說,為什么做善事還要被抓,收點中介費,理所應當,

我默默無語的看著這場滑稽劇,心想自己到底是來干什么的。

過了很久,那個紙箱里的人仍舊厚顏無恥的宣稱那是自己的隱私,誓不認罪。

你猜最后審判結果是什么?

呵呵,

無罪釋放。

果真是一場滑稽劇。

走出法院,我猛然發覺,

那個女性的聲音真的好熟悉,是在哪里見到過嗎?

一定是幻覺吧,我怎么會認識那么惡劣的人。

事后,那位大漢向我解釋了這一切。

曾經這個國家發生過性質很惡劣的侵犯隱私案件,幾乎全國人的情報和隱私都被某個犯罪團體掀了個底朝天。

很難想象這發生在一個信息不發達的社會。

他們散布不可告人的秘密,引導人民互相攻擊,鬧得人心惶惶。

據說法官也有參與這起事件,包庇犯人。

當時國家差點被這個犯罪團體顛覆。

于是后來,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國家立法時將隱私放在極高的位置,僅次于憲法,甚至與人權同等級。也就是說保護隱私等于保護人權。

【小妹妹,這個國家的國民對隱私的認識是很模糊和寬泛的,甚至將長相、聲音等在其他國家看來無傷大雅的信息也包括在內。所以除了必須露臉的場合,街上的人都戴面具,防止自己的長相被別人記住。】

他頓了頓,又說,

【如你所見,這個國家對隱私的保護近乎病態,連審判的時候都絕不會向外界透露被告的信息。一旦被告說出法官侵犯自己的隱私并向外散布,群眾的輿論都會一邊倒的支持申訴者,這樣即使被告被正義地審判,法官也很有可能會丟掉飯碗。】

原來如此,法官是為了自保才作出無罪判決的吧。

問題是,

這樣的國家,為什么,憑什么可以一直存在到今天啊?

【這是個謎。】

大漢如此回答。

與此同時,我還注意到一件事。

【那…………為什么……您不戴面具呢?】

我這么問他,

本以為這其中有什么很深的理由,畢

竟這個國家是隱私之國,不戴面具一定會被當成怪人。

可他卻說的云淡風輕,理所當然,

【因為太麻煩了吶,不戴,輕松得多。】

與那位大漢告別后,我渾身疲憊的撲到旅館的床上。

雖然可以理解人們懼怕過去的噩夢再次上演,

但凡事都有個度。

到了這個國家的程度,已經只能說是主次顛倒了吧。

重要的人權與正義沒保住,人們卻在神經質的擔心自己秘密曝光。

我猜,這個國家存續至今的理由或許意外的單純。

只要將惡行說成【隱私】,藏在正義無法觸及的地方,不為人所知,那國家就不會有惡行存在。

人人都會保護【隱私】,即使那是偽裝成【隱私】的惡意。

【隱私】是絕對的,不可侵犯的。也就是說,就連惡行也受到保護,不可侵犯。

所以,

既然惡行永遠不存在,人民生活就自然幸福安康,國家自然在一片祥和中存續。

只要把惡行當做不存在就好了。

事實上,連法院的審判這最后一道防線都不公開進行,那平日里人們的惡行又有誰會知道呢。

戴上假面,影藏真實,衣冠楚楚,青面獠牙。

這就是【隱私之國】的本質。

一個將隱私與隱瞞畫上等號的國家。

一個戴上假面的國家。

啊,

我快累死了………………

晚安………………呼…………呼………………

第四天

終于到出國時間了,我已經一秒都不想呆在這。

早晨,陽光明媚,真適合開啟一段新的旅途。

就在我闔上門,準備走下樓的時候,余光卻瞟到了某個東西。

【啊????】

這實在出乎意料。

我鄰居的房門門縫下,夾了幾根凌亂的長發。

【額……為什么是銀色?】

沒錯,那是銀色。

記得那個女性的聲音也很耳熟…………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不是………………

不可能吧?

一定是幻覺。

畢竟我記憶中的她,可是個善良正直,誠懇友善,強大而有耐心的濫好人呀。

怎么會做這么恬不知恥、寡廉鮮恥的事。

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