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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播:“電動車闖紅燈被撞擔全責”警示了什么

2023-07-05 00:40: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資料圖)

日前,上海市虹口區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鄧某騎電動自行車被撞,但因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在先,被認定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時,一輛跑車綠燈正常通過路口,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從左側“突然竄出”,雖然跑車駕駛員采取了立即剎車的措施,但還是未能避免相撞。鄧某被撞后摔落在地,所幸只受了一點皮外傷。經交警調查,鄧某系闖紅燈通行,負事故全部責任,需承擔跑車高達幾十萬元的車損。

現實生活中,不少人都有意無意會認為,道路通行過程中,電動自行車、自行車、行人等相對于機動車來說都是弱者。發生交通事故后,由于機動車保險全,相關部門也會或多或少地偏向于所謂的“弱者”,從而讓機動車輛多承擔一些責任。但上海虹口區這起案件的處理結果無疑給那些因此而任性闖紅燈的人敲響了警鐘:規則之下無強弱之分,闖紅燈就得承擔法律責任,只有遵守規則才能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飲酒駕駛已經成為很多出行者的常識。行人或非機動車輛闖紅燈可能面臨罰款,而機動車輛闖紅燈不僅面臨罰款,還可能面臨記分等處罰,而飲酒駕駛、醉酒駕駛則更面臨著行政拘留乃至刑事制裁的嚴重后果。但遺憾的是,由于對行人、非機動車輛違反交通規則的處罰力度有時較弱,客觀上讓一些人不以為然或者心存僥幸,并未將這些規則放在心上。

實踐中,為治理“中國式過馬路”這一陋習,有關部門使出了渾身解數。如有的地方設立“斑馬線智能護欄”,民警手拉手的“開關式”過馬路,“黃金繩”式過馬路,等等。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效果,但問題仍舊存在。歸根結底,還在于不少人受傳統思維影響,想當然地認為當處于弱勢地位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輛與機動車輛發生碰撞后,執法部門往往會作出有利于弱者的責任劃分。因此,一些人開始有恃無恐,根本不把交通規則當回事,甚至將行人闖紅燈等“小錯”當作資本來炫耀。

上海虹口區的這起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果糾正了很多人的錯誤理念,即哪怕是電動車、行人等“弱者”,只要有闖紅燈、飲酒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即便被機動車撞傷了,也要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買單。除了承擔交通違法的行政處罰責任外,如果電動自行車車主自身受到傷害的話,則應按照過錯大小自行承擔損失;如果給機動車一方造成損失的話,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話,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近幾年,這樣的判罰案例日趨增多,也給越來越多的人敲響了警鐘。如2017年11月,杭州蕭山的任某駕駛無牌照電動車闖紅燈時與潘某駕駛的小轎車相撞,導致潘某死亡,后任某被判定為主要責任,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賠償死者家屬80余萬元。而上海的這起交通事故中,闖紅燈的電動車駕駛員需要承擔跑車幾十萬元的損失,可謂“天價闖紅燈”。據報道,該事故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作為普法的典型案例,也獲得了不少網友的認可和支持。

這起“天價闖紅燈”案例重申了現代社會的一個常識,即規則保護所有人,無論是強者還是弱者,只有遵守規則才能受到保護。規則面前沒有特權也沒有弱勢群體,誰破壞規則誰就應承擔責任,弱者不再是違規的“護身符”。

這種判罰案例有必要廣泛宣傳,讓所有人都形成只有敬畏規則才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理念,進而在參與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時遵守規則,既不恃強凌弱,也不“以弱逞強”“以弱違規”,以此降低法律風險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