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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 羅曉宇)2022年12月29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全面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門診救治保障。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我省在全國率先實施統一新冠感染門診保障待遇,參保人員由于新冠感染在門診治療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70%,不設起付線和報銷限額;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統一啟用“新冠門診(1102)”醫療類別,結算新冠感染的門診費用。
取消定點機構結算級別限制。將統籌區域內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支持參保人員及時獲得門診救治和保障待遇。
各定點醫療機構需通過“新冠門診(1102)”醫療類別,選擇新冠感染4個疾病診斷編碼進行系統結算。醫保結算系統根據醫療類別、疾病診斷自動判斷待遇算法,實現聯網即時結算報銷。
參保人員因臨時外出、探親等新冠感染異地就診的,或在暫不具備聯網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因跨年結轉需暫停醫保結算系統(停機),或因網絡故障等導致不能現場即時結算的,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責任編輯: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