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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訊據(jù)武威中院消息,2023年8月29日,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原局長吳國峻受賄案。
甘肅省武威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9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吳國峻利用擔任甘肅省永靖縣水利水電局局長、臨夏州水利水電局副局長、臨夏州水務水電局黨組書記、局長、臨夏市委副書記、市長、康樂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幣1050余萬元,違法所得產(chǎn)生孳息332萬余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zhí)行《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guī)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吳國峻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吳國峻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吳國峻的各項訴訟權利。
武威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相關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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