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貴陽經金沙至
古藺(黔川界)高速公路設站
收取車輛通行費的批復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黔府函〔2023〕132號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于貴陽經金沙至古藺(黔川界)高速公路設站收取車輛通行費有關事宜的請示》(黔交呈〔2023〕4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貴陽經金沙至古藺(黔川界)高速公路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將軍山、朱昌北、修文南、小箐、雙石、化覺、長壩、安底、禹謨、柳塘、金沙北、桂花、石場、清池14個收費站,經驗收合格后按時投入運營收取車輛通行費。
二、貴陽經金沙至古藺(黔川界)高速公路為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期限30年,從2023年9月13日起至2053年9月12日止。
三、收費標準由你們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標準和高速高等級公路貨車試行計重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37號)及《省人民政府關于貴州省調整收費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復》(黔府函〔2019〕137號)等有關規定核準,向社會公示并接受監督。
四、收費工作由貴州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抓緊辦理完善相關手續,切實加強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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