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資料圖)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根據《青海省鄉村振興局關于開展2023年“雨露計劃”助學補助工作的通知》(青鄉振局〔2023〕40號)要求,為引導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提升就業能力,實現穩定增收,保障入讀高等院校的脫貧家庭學生安心就學,現就提前開展2023年度“雨露計劃”助學補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申報期分三個時段進行,第一時段為在校生申報期,6月17日至8月24日,第二時段為新生申報期,9月1日至9月22日。系統開放期間可隨報隨審,在校生補助資金于8月31日前發放到位,完成學籍注冊并在申報期內上傳了學籍證明的新生補助資金于9月30日前發放到位。第三時段,9月30日后完成學籍注冊的新生繼續正常申報,申報期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補助資金于11月10日前發放到位,做到應發盡發、應補盡補。
二、補助對象
“雨露計劃”助學補助對象為在全國防止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有子女接受國內全日制中、高等職業教育或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脫貧家庭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不含2023年畢業生,就讀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及通過成人自學考試入學的學生)。
三、補助條件
補助對象享受補助政策,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脫貧家庭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是指經精準識別進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的脫貧家庭及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子女本人戶口已遷出本村的家庭(主要指戶口遷至學校所在地的在校生),同樣享受補助政策。戶主和子女均不在系統的家庭不予補助。
(二)子女接受國內全日制中、高等職業教育和高等學歷教育。
(1)申領補助的中、高職(大專)、本科、預科學生均要提交當年的學籍證明。全國防止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學生信息查詢”模塊可以查詢到國家鄉村振興局與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比對的中、高職學生信息,各地可將學生申報的信息與系統中的學生信息進行比對,對于學生申報的學籍信息與系統信息不一致的情況,以系統標注的學籍信息為補助依據。對系統中未標注出來,但實際符合申報條件的學生,以學生申報時提交的學籍證明為補助依據。本科、預科學生則以提交的學籍證明作為補助依據。
(2)中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職業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等學歷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3)以下情況符合補助申報要求:一是處于實習階段的中、高職(大專)及本科學生;二是休學、服兵役后返校繼續學習階段(休學、服兵役期間不予補助);三是中、高職院校3+2階段的學生補助金額以當年所處學歷階段補助標準為準。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家重點幫扶縣。本科生、高職(大專)生,每生每年補助10000元;中職生、預科生,每生每年補助5000元。
(二)非國家重點幫扶縣。本科生每生每年補助6000元;高職(大專)生每生每年補助5000元;中職生每生每年補助3000元;預科生每生每年補助4000元。
五、申報審核
(一)申報方式。一是通過“雨露信易通”微信小程序進行申報。將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學生信息查詢”模塊的學生和2022年申領過補助且目前仍在校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建立《2023年雨露計劃在校學生清單》(附件2),及時通知補助對象按期申報補助。建立《2023年脫貧及監測對象家庭初高中畢業生清單》(附件4),提前進行補助政策宣傳,做好申報準備。二是由工作人員協助申報。對網絡申報存在困難的家庭,縣級鄉村振興部門、駐村干部和幫扶責任人在征得戶主或學生同意后,及時提供幫助和服務。
(二)申報資料。一是學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或掃描件。二是2023年在讀學生、新入校學生,均要提交學信網下載的學籍證明。無學信網學籍證明的,根據學籍證明模板(附件1)填報相關信息,并由學校學籍管理部門蓋章后提交。
(三)審核流程。申報期內實行隨報隨審,審核程序為學生提交申請—村級身份資格上報—鄉級身份資格初審—縣級身份資格審核—縣級學籍審核—村級公示上報—鄉級公示初審—縣級公示審核—資金劃撥。
(四)公示公告。申報期內每周進行一次公示,對本周內審核通過的擬補助對象名單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學生姓名、家庭住址、學校名稱、學歷、入學時間、年級、補助金額、監督電話。公示照片一律上傳至雨露信易通信息系統留存。對群眾舉報的不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由縣級鄉村振興部門查實核準后取消補助資格。
(五)應補盡補全覆蓋。對符合補助條件的脫貧家庭(含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家庭)應補盡補全覆蓋。所有補助對象的資助時間均為自接受資助之日至畢業。中職或高職(大專)學生畢業后升入高等職業院校或本科院校繼續學習的學生,其家庭繼續享受該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脫貧及防返貧監測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可同時享受國家職業教育資助政策。
六、數據錄入
助學補助相關信息必須錄入全國防止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雨露計劃+”模塊中,錄入信息必須與實際補助信息完全一致。
七、補助資金使用管理
(一)資金撥付。中職、高職(大專)、本科、預科學生補助資金原則上按照《青海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撥付,不足部分從第二批省級財政銜接資金或縣級銜接資金中墊支。
(二)資金發放。補助資金必須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統一發放與監管信息化管理平臺發放至脫貧和防返貧監測對象家庭戶主或其他家庭成員社保卡賬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門聯動,開展摸底調查。各市(州)、縣(市、區)鄉村振興局要牽頭做好雨露計劃學生補助工作,特別是審核、統計及數據錄入等環節,要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加強與教育、人社等部門的數據對接,提高數據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確保申報工作順利開展,實現“應補盡補”的目標。
(二)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申報準備。充分發揮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的作用,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媒體平臺,采取進村入戶、深入校園等多種形式開展“雨露計劃”助學補助政策宣傳,并結合當地實際,創新方式方法,加大宣傳動員力度,確保脫貧家庭及監測幫扶對象家庭普遍知曉補助申報方式和程序。
(三)加強監督管理,嚴把審核關。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把控審核程序和條件,嚴格核實學生在校情況,確保在校情況真實,補助對象精準。
(四)總結工作經驗,開展跟蹤監測。各鄉鎮街道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創新工作方式,對受助學生畢業后的就業狀況進行跟蹤監測,為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更好推進“雨露計劃”學生補助工作提供意見建議。
聯系人:松毛 聯系電話:0976-8818576
附件:2023年青海省申報“雨露計劃”助學補助學生學籍證明
玉樹市鄉村振興局
2023年6月19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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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監 制 | 劉 霞
監 制 | 昂文普措
責 編 | 索昂措毛
編 輯 | 江永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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