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稅款是什么意思?
補繳稅款是指個人全年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綜合所得應納稅額大于平時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合計金額,通過個人所得稅匯算需要補繳稅款。納稅人發(fā)生需要補稅的主要情況有:
1、納稅人因對稅法不熟悉而錯用稅目、稅率或計算錯誤造成的少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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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納稅人因偷稅、抗稅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未繳或少繳稅款;
3、稅法修訂而造成的應當補繳的稅款;
4、稅務工作人員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少征稅款等。
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如何記賬?
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做賬方式如下:
1、企業(yè)補交所得稅時,借方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方是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同時借方是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方是銀行存款;
2、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時,借方是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方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企業(yè)繳納滯納金,借方是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 貸方是銀行存款, 企業(yè)補交所得稅及滯納金,應當通過“應交稅費”相關二級科目和“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營業(yè)外支出”相關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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