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帆啟航 就業加油站】@找工作的你:“貓膩”合同陷阱需警惕!
(資料圖)
@找工作的小伙伴,千萬擦亮眼睛,注意辨別“貓膩”合同,防范遭遇勞動合同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以種種借口拒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有的簽訂合同后沒有給勞動者一份合同文本留存;
有的簽訂合同中缺少工作崗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具體信息;
勞動者到崗工作后,特別是當出現一些爭議時,就可能被用人單位以沒有書面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為由,拖欠或拒發薪酬。
防范提示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者在入職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并認真簽訂勞動合同,尤其要核實清楚涉及個人權益的重點條款,這是對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
對于非全日制工作,《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但應注意留存當初做出約定時的有關資料。
若因故未能簽訂合同、訂立協議,一旦遇到糾紛應及時尋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幫助,通過正規渠道予以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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