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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居署發布了“全球城市監測框架”。城市化要求城市制定循著政策、行動計劃和方案以充分發揮其潛力。2018年,聯合國秘書長召集聯合國負責人會議,就城市問題和可持續發展進行了討論,秘書長宣布城市化不再局限于一個機構,而是需要一種系統方法。由于對于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內在聯系,四個主要變革領域被確定為實現可持續城市發展的關鍵。這構成了聯合國全系統城市發展戰略的基礎:
1、消除貧困和減少空間不平等。
2、促進繁榮并實現經濟轉型。
3、促進氣候行動和環境可持續性。
4、預防城市危機并確保城市環境的有效恢復。
綜合臨時股東大會和工作組討論的成果,全球城市監測框架(UMF)的目標是:“一個高效、有效和協調的框架,以實現更可持續、包容、安全和有彈性的城市地區。”
高效,即UMF不應該成為城市的負擔,許多城市的數據收集和分析能力有限(盡管有所改善),而且許多其他競爭性資源無法滿足需求。
有效,UMF 應該能夠幫助城市跟蹤他們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特別是但不限于 SDG11,以及 NUA 承諾。例如衡量指標應該為制定政策或投資決策提供可操作的信息。
協調,這是指確保數據具有可比性的基本要求。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對城市地區進行公認的定義,并就要收集的數據類型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