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林敏兒 受臺風“海葵”殘余環流、季風和弱冷空氣共同影響,9月7日傍晚到8日早晨,深圳普降極端特大暴雨,具有“強度超強、持續時間超長、強降雨范圍超廣”的特征,為2008年6·13特大暴雨以來最強暴雨過程,降雨打破了深圳市1952年有氣象記錄以來4項歷史極值,最大出現在羅湖、福田、鹽田、龍崗等中部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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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羅湖區已開放19個應急避難場所,有需要的市民可前往。
如因暴雨導致生活困難可申請臨時救助
針對此次暴雨影響,根據《深圳市臨時救助辦法》有關規定,市民因暴雨災害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
申請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符合條件的市民可獲得人均救助金額不低于本市2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826元)不超過3個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239元)的救助金,幫助受到暴雨影響的市民渡過難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申請發放救助物資。
市民因受暴雨影響面臨緊急物質生存困難時,區民政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和慈善超市等可幫助提供衣物、食品、飲用水等實物救助。
提供臨時庇護。
市民因暴雨未能返回住所,可前往深圳市各級救助管理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將提供臨時住宿,并提供食物和生活照料。
申請方式
深圳市對急難型臨時救助不分戶籍,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均可就近前往街道辦事處申請救助。
急難型救助對象原則上以家庭名義提出申請,個人暫時無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身份證、有效居住材料、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材料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如申請材料未能及時準備齊全,市民可先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區民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先行救助,符合先行救助條件的,在緊急情況解除之后10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市民可以自發生困難之日起3個月內向街道辦事處提出臨時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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