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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熱消息:以養老的名義向社會集資 袁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3-05-31 04:53:09 來源:鳳凰網


(資料圖片)

來源:宜春日報

【案例】近日,袁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17年6月1日,為緩解被告單位江西某某公司資金困難及兌付前期集資項目本息壓力,在周某、盧某(均另案處理)的建議下,被告單位江西某某公司決定開展老年旅游服務項目,委任以周某、盧某為首的集資團隊為其開展對外集資業務。

該集資團隊采取在人流集中地點散發宣傳單、集中講課、組織參觀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集資模式為:公司與會員簽訂《合同書》,和會員約定其繳納預定老年旅游賓館費用,約定時間為一年、二年等。存款人可以領取利息,也可以到江西某某公司指定的溫湯鎮某假日酒店等地消費。

被告人易某與周某、盧某事先約定將集資款的28%作為團隊的提成款,業務員提成款發放后,剩余的由周某、盧某自行處理。其中周某、柳某(均另案處理)先后擔任老年旅游服務集資項目負責人。經江西永健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老年旅游項目集資5776萬余元,未兌付金額近4000萬元。

法院根據犯罪事實依法作出判決:一、被告單位江西某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50萬元;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50萬元;決定執行罰金100萬元。二、被告人易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100萬元。三、追繳被告單位江西某某公司違法所得148396517.48元,按比例發還集資參與人;不足部分責令被告單位江西某某公司及被告人易某共同退賠。

【點評】本案中易某因公司經營困難,便借助該公司名義在溫湯鎮租賃一家賓館部分樓層對外宣傳辦理養老服務機構,同時以給老年投資者利息為誘餌,欺騙老年人投資,該公司及易某的這種融資行為未經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嚴重違反了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易義東 劉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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