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申請手續
宅基地申請手續如下:
(相關資料圖)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后,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準后,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并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后,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戶口必須在本村;
2.申請人戶口必須是農業戶口;
3.申請人及家屬必須沒有宅基地使用證。
找法網提醒,這三個條件為申請的基本條件,具體的申請條件還應當看各地區的具體規定。
三、宅基地使用證辦理材料
宅基地使用證的辦理材料如下:
1.戶口簿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2.當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證明;
3.申請書一份、委托書一份;
4.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表;
5.原土地登記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證原件;
6.更正后填寫的土地登記卡三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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