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傷殘鑒定后該怎么辦
做好傷殘鑒定后應該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社會保險部門按照各自承擔的比例進行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按照傷殘鑒定的結論進行賠償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傷殘鑒定需要本人去嗎
(資料圖)
需要本人去。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是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的鑒定,本人必須到場。因為身體傷殘不能到場的,由專家組人員現場進行鑒定。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身份進行核實。
三、工傷鑒定怎樣做
工傷鑒定流程如下: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3.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4.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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