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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速看:有關變造貨幣犯罪的詳細解釋

2023-04-20 19:49:58 來源:法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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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9.8法釋[2000]26號) 第七條本解釋所稱“貨幣”是指可在國內市場流通或者兌換的人民幣和境外貨幣。 貨幣面額應當以人民幣計算,其他幣種以案發時國家外匯管理機關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001.5: 二十、變造貨幣案(刑法第173條)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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