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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2023-04-10 13:59:55 來源:法務網
一、

什么情況下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以下情況下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單位是首次合同制與員工簽訂合同時,員工本人要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無合同用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

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第3次續簽的時候可以要求單位與自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

二、

無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解除

1.協商解除。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的。

2.法定解除

如果在過程中出現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這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權利:

(1)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若想合法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參照關于解除的情形,譬如因職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勞動者犯有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營業困難、面臨破產重整等等。

(2)勞動者: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有權解除合同。

3.約定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三、

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后果

1.承擔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后果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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