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方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愿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資料圖】
具體順序:
(一)按志愿順序依次錄取:
學校先錄第一志愿,如符合條件的第一志愿學生全部錄取還沒有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再按照剩余計劃數錄取第二志愿填報該校的學生,以此類推。
(二)同一志愿:
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三)同一志愿同一積分:
按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莞惠戶籍——國內非深非莞惠戶籍順序錄取。
(四)同一志愿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
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余的以在學區已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
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余的以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
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