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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宣城市涇縣緊緊圍繞“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目標,夯基壘臺,多措并舉,努力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抓牢基層治理之“根”。緊抓黨建引領“主心骨”,立足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發揮社區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不斷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持續深化“鄉鎮黨委—社區‘大黨委’—小區(網格)黨支部/黨小組—黨員樓棟長—黨員干部聯戶”服務群眾“五級聯動”工作機制,把社區工作做到位做到家,著力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序規范民主管理,鞏固基層治理之“本”。重點聚焦城鄉社區善治、基層群眾組織培育,持續推進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修訂完善工作。全縣127個村(居)委會全部制定完善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共計征求群眾意見176次,村(居)委班子修改擬定草案141個,提交鄉鎮黨委、政府初審165次,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211次,鄉鎮黨委、政府備案審查146次,有效提高基層群眾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促成群眾廣泛參與基層事務管理良好氛圍。
加強民主決策引擎,提升基層治理之“效”。指導各村(社區)在原有議事委員會基礎上,采取“7+x”的組織機構模式,組建民主協商委員會,并對章程、工作流程和議事規程做出明確要求,確保協商民主制度有制可依、有章可循。鼓勵村居結合實際主動創新,探索“亮身份明服務”“議事聯絡員”“線上線下雙聯絡”“互聯網+點事”等特色議事協商形式,實現“民事民意民決”,形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制度健全、文明祥和、具有特色的城鄉社區協商機制。
切實增強民主監督,凝聚社會治理之“魂”。聚焦基層小微權力監管,緊抓村(居)務公開規范實施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運行,先后出臺《涇縣村(居)務公開標準化建設試點方案》《涇縣村務公開目錄》,圍繞權力運行全流程、為民服務全過程,積極推進村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面提升公開監督能力和為民服務水平。確立“民政指導、鄉鎮督查、村居自查”的督查形式,2022年被安徽省民政廳確定為全省村務公開標準化建設試點縣,村(居)務公開運行態勢持續向好。
推進村居事權創新,激活基層治理之“能”。先后印發《涇縣村級事務小微權力清單》《關于規范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實厘清村級小微權力邊界,規范村級小微權力運行,優化村務工作流程,切實強化村級民主監督。同時,以厘清社區事務為抓手,積極探索事權改革,先后印發《關于推進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關于涇縣社區工作準入事項的實施意見》,落實“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原則,對社區事務進行全面清理。結合村(社區)準入事項已有政策措施基礎上,依照《宣城市村(社區)依法履職事項指導清單等四個清單》文件要求,進一步優化城鄉社區事務清單,做好政策銜接,指導基層組織深化治理創新。
責任編輯:陳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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