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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鑒定費用繳納程序
鑒定費用繳納程序:醫療事故進行技術鑒定的,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以收取鑒定費用。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鑒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鑒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機構、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二、鑒定重傷害怎么賠償
鑒定重傷害需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等費用。找法網提醒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還需要賠償喪葬費。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三、鑒定一般需要多久鑒定
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后,鑒定機構要在收到申請材料45日內出具鑒定報告。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第三十條專家鑒定組應當認真審查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材料,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及答辯并進行核實。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積極配合調查。當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響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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