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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韋鏡輝、朱瑋兩名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的違約情況通報
韋鏡輝、朱瑋兩名公費定向培養對象與化州市人民政府簽訂了《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協議書》,協議約定畢業后須在化州市范圍內學校任教不少于6年。韋鏡輝于2021年畢業后到化州市第二中學任教1年4個月后因個人原因提出不再繼續履約;朱瑋于2022年畢業后到化州市實驗中學任教未滿1年后因個人原因提出不再繼續履約。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21〕15號)和《廣東省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協議書》有關規定,經報化州市人民政府審批同意,現對韋鏡輝、朱瑋兩名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的違約行為予以通報,并與其解除廣東省教育碩士全日制研究生公費定向培養協議。
附件:化州市公費定向培養對象違約人員名單
化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化州市公費定向培養對象違約人員名單
來源 橘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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