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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四川全省法院一審審結毒品案件2769件,比4年前同期降66.80%_每日資訊

2023-06-23 08:24:04 來源:川觀新聞

省法院 供圖

四川在線記者 張庭銘


【資料圖】

6月20日,在第36個“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川渝黔滇法院禁毒司法協作簽約儀式暨新聞發布會在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舉行。在當天的發布會上,省法院還發布了兩起涉毒典型案例。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全省法院近五年來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達30.47%,推動禁毒工作取得重大戰果。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全省法院一審審結毒品案件2769件4035人,比2018年至2019年同期下降66.80%。其中,審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2030件,占比73.31%,容留他人吸毒罪644件,占比23.26%,非法持有毒品罪60件,占比2.21%,

據省法院常務副院長秦海介紹,4年來四川全省法院立足審判職能,主要聚焦院領導帶頭辦案、庭審實質化以及跨領域跨區域聯動等方面,持續懲處毒品犯罪。

在院領導帶頭辦案方面,三級法院院庭長承辦毒品案件占總數47.62%,高位推動全省禁毒審判工作攻堅戰。

在庭審實質化方面,四川全省法院明確涉毒死刑案件需要落實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和偵查人員出庭作證,明確出庭人員人身保護、證言采信規則,最大限度懲治涉毒罪犯和保護人權,有力彰顯司法精度、溫度、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還通過司法建議構建起了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雙向協作機制。”秦海在發布會上透露,四川各級法院通過涉毒案件審理加大對行政管理中存在監管漏洞反饋力度,暢通毒品犯罪線索移送渠道,向多個單位發出共計157份司法建議;開展與公安、檢察院等禁毒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進一步整合力量深化聯動、聯打、聯控、聯治能力,合力提升禁毒打擊效能,“除此之外,我們還積極緊盯跨區域涉毒案件的前后端延伸打擊和線索反饋,僅2022年在3件跨區域涉毒案件中,向鄰省反饋相關線索多條。”

典型案例1:

購買24636.14克海洛因到我國販賣,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甲八打博與阿牛烏洛、阿牛格夫等人共謀籌集毒資到云南省毗鄰某國邊境販運毒品回四川省銷售。甲八打博為勒格伍且提供路費到毒品賣家處充當人質,并雇傭勒吾布堵在四川省接收運毒車輛。甲八打博接到勒格伍且、阿牛烏洛接應毒品通知后,帶勒吾布堵到某酒店地下停車場找到藏匿毒品的車輛,二人攜帶毒品在駕車離開途中被抓獲。公安民警從該車尾箱兩側夾層內查獲海洛因35塊,共計凈重24636.14克。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甲八打博伙同他人販賣、運輸海洛因24636.14克,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甲八打博籌集毒資、接取毒品、為同伙提供到境外的路費、雇傭同案犯駕駛裝有毒品的車輛,系作用突出的主犯。甲八打博販賣、運輸海洛因,數量特別巨大,社會危害性大,且曾因犯盜竊罪、販賣毒品罪,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理。據此,對被告人甲八打博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本案案涉毒品由某國經云南省流入四川省,是一起境外毒品滲透至我國內陸的典型案例。在本案辦理過程中,云南、四川兩省偵查機關信息互通,法、檢協同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對主犯甲八打博判處死刑,表明法院嚴懲境外毒品流入,堅決打贏新時代西南地區禁毒人民戰爭的嚴正立場。

典型案例2:

利用網約車+快遞運輸毒品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

2022年6月28日,貴州省吸毒人員朱某某通過微信聯系被告人張堯購買1克海洛因,先后通過微信向張堯轉賬支付毒資及運費共2800元。張堯聯系陳新江(另案處理)購買海洛因,陳新江通過網約車將毒品從重慶市送至四川省交給張堯。次日,張堯以他人身份將海洛因夾藏在豆干內通過快遞寄送給朱某某。7月1日,寄遞的毒品在貴州省貴陽市某快遞點被擋獲。

達州市渠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堯為謀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販賣、運輸海洛因的行為,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張堯向多人多次販賣毒品,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張堯曾因犯販賣毒品罪于2021年1月1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據此,對被告人張堯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信息網絡的跨地域性、匿名性特點,使得毒品犯罪手段更加便捷化、多樣化、隱蔽化。本案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加網約汽車運輸、物流寄遞方式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的典型案例。案涉毒品依托即時運輸的多鏈條承接形式跨兩省一市流通,社會危害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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