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有死刑嗎
挪用公款罪沒有死刑,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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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二、挪用公款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對挪用公款案量刑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于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人挪用公款的數額。
4.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
三、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車提醒您,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和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挪用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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