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引導退休干部、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技術人員、退役軍人等回鄉定居,當好產業發展指導員、村級事務監督員、社情民意信息員、村莊建設智囊員。”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促進人才、資金、技術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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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出爐,為一些想回鄉養老的退休人員提供了條件。不過,若退休人才集中返鄉,鄉村能“接得住”嗎?退休人才回鄉后,怎能才能定居下來?
相關討論早已有之
事實上,關于退休人員返鄉的討論,早已有之。早在2015年的全國兩會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鼓勵離退休人員、企業家、教師等參與建設美麗鄉村。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第一次當選全國政協委員的京東集團董事長劉強東曾在網上公開表示,他聽了政協委員官員“告老還鄉”的發言后,很受啟發,并愿意在退休之后回宿遷老家定居,一是為城市年輕人留出更多發展空間,二是可以為村里的孩子講講外面的故事,為追夢的年輕人提出建議。
這兩年,“鼓勵支持城市離退休人員告老還鄉”的呼聲高漲,部分地方更是積極出臺政策。比如,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陜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中明確提到,鼓勵退休公職人員等回鄉村服務。而早在該條例出來的前一年,陜西西安市便啟動了“萬名干部人才下鄉村”行動,明確用5年時間引導萬名退出領導崗位干部、退休干部等到農村基層一線干事創業、貢獻才智。
退休人才返鄉,大有可為
回流的離退休群體憑何惠及鄉土?綜合多位學者的觀點,退休人員返鄉至少有三點優勢。
一是有感情有熱情。出于對故鄉和家族根脈的認同感和責任感,退休人員返鄉后會積極投身于家鄉建設。
二是有經驗有能力。退休人員中不乏德才兼備者,他們可以承擔起傳承文化、教化鄉鄰、建設家鄉的責任。如江西南昌原市長李豆羅2010年退休回到老家,一心撲在鄉村振興上。通過13年的努力,在他的帶領下,昔日貧困落后的窮山村,變成了“中國幸福村”“全國美麗鄉村示范村”。
三是有資源有人脈。退休醫生、教師等不僅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擁有一定的人脈資源,能為鄉村建設提供多方面支持。
當然,有人會對退休人才返鄉的實效提出質疑。對此,有學者提到,至于實效如何,可從“專家下基層”“銀齡教師下鄉講學”等激勵性政策和行動中窺見一斑。近期,廣東省衛健委印發了《廣東省百名衛生首席專家下基層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選聘100名退休醫生擔任首席專家,幫助基層醫院的建設和發展。事實上,早在2018年,廣東省就曾發布過一版類似的實施方案。當年,廣東汕尾市陸豐市甲子鎮中心衛生院迎來了多位影像科、中醫科大咖,該衛生院的學科發展也因此提速顯著。目前,該衛生院已成功晉升為二級綜合醫院。
“居有其屋”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當然,鼓勵退休人才返鄉,鄉村能“接得住”嗎?先不說別的,其中大多數退休人員的戶籍早已不在故土,他們回鄉后住哪兒?
199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明確禁止城市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提出,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這被認為是“解決鄉賢返鄉后的居住問題”。2019年,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法保護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合法權益,明確租賃合同的期限不超過二十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基于這些法律法規,湖北省農業農村廳今年8月14日答復省政協委員關于“出臺政策,允許城市退休人員回祖籍、出生地、長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繼承或者購買宅基地,重修或建設房舍”的建議稱,目前法律不允許突破。答復中明確:城市退休人員可以繼承和租賃農村的房屋,鼓勵與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買賣或繼承宅基地。
個別地方的政策因為略顯大膽,曾引發爭議。2020年,浙江浦江出臺推進“鄉賢鄉居”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每年安排建設用地指標30畝用于鄉賢的鄉居安置,鄉賢無合法宅基地的,可按照回原籍落戶的方式申請使用宅基地。對于部分人的擔憂和反對,當地回應稱,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由縣政府在鄉賢原籍村征收集體土地進行公開出讓,用于鄉賢鄉居。所得出讓金在扣除相應費用后,全額返回給鄉鎮,用于鄉村振興建設。
配套保障須做細做實
當然,除了宅基地的問題外,有關各方還應從需求導向出發,做好各種保障措施。在此次發布的《方案》中,也提到了一些激勵措施。根據《方案》,針對愿意回鄉的新鄉賢,“倡導在產業發展上互利共贏”,“對其子女、配偶、父母等近親屬在入托入學、就業就醫、養老入院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支持行政村設立榮譽墻,營造行善、崇善、尊善氛圍”。不難看出,激勵措施涵蓋了物質和精神層面,只是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更細化一些。
對此,福建省政協委員林斌建議,各級政府要出臺專項管理實施細則,解決好退休返鄉人才的住宿、養老等現實問題,并給予適當津貼補貼,激勵離退休人員施展拳腳。此外,要加快推進鄉鎮公共基礎設施特別是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完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解決離退休人才醫療方面的后顧之憂。(摘編自《每日經濟新聞》《經濟日報》、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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