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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曾艷華?通訊員李菁)8月25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市發改委、衛健委、財政局、教育局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核定我市中心城區公辦托育機構保育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該收費標準于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適用于市本級、章貢區、贛州經開區、贛州蓉江新區的由公有資產(包括國有和集體)舉辦,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公辦托育機構,包括黨政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舉辦的各類托育機構(含延伸辦托的公辦幼兒園)。
根據《通知》,我市中心城區(三區)城市(街道區域)公辦托育機構托大班、托小班、乳兒班全日托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400元、1600元、2000元;農村(鄉鎮區域)公辦托育機構托大班、托小班、乳兒班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800元、950元、1200元。半日托按全日托收費標準的60%收費,計時托由托育服務機構與家長協商約定,最高不得超過25元/小時。對城鄉低保戶嬰幼兒實行優惠政策,按照規定收費標準的50%執行。
《通知》明確,保育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伙食費和園服費應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收取書本費。不得在保育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嬰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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