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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地區基層就業可享學費補償

2023-08-27 08:37:16 來源:中新網


(資料圖片)

(崔景靚)記者25日從陜西官方獲悉,為進一步鼓勵和引導該省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簡化優化畢業生學費補償申請辦理手續,該省決定對《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中補償方式和申請辦法進行優化調整。

據悉,調整后的補償方式為陜西省普通高校(不含部屬院校)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到《暫行辦法》規定的基層單位就業,首次服務協議期在3年及以上的,畢業離校后可以申請學費補償5000元。

同時,該省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單位服務滿1年后,可以申請補償在校實際繳納學費總額的三分之一,最高不超過每學年學費補償金額限額(本專科生每學年8000元,研究生每年12000元);在基層單位服務滿3年后,可以申請《暫行辦法》規定的學費補償金額的剩余部分。

陜西官方稱,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須在每年8月底前提出申請學費補償。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部門提交《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基層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的確認就業關系成立的文書,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時學歷證書、銀行借記卡等證件的復印件。畢業生在基層單位服務滿1年或滿3年后,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部門提交相關申請表。

記者了解到,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助學貸款的,由個人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自行向銀行還款,所補償的學費應優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及本息。

此外,《暫行辦法》還明確了違約情況和處理辦法,對未滿3年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視為違約,取消其學費補償資格;畢業生應退還已獲得的學費補償金,由縣級人社部門和學生資助部門負責追繳;畢業生違約記錄將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完)

責任編輯:崔景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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