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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雙胞胎產假多少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武漢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產假天數如下:
(1)正常分娩產假為158天(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
(2)難產生產的產假為173天(國家規定98天產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產假+15天難產假);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4)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
(5)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
(6)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7)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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