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分局辦事窗口或警務室辦理,并準備以下材料:
一、辦理有效期在6個月以下的,攜帶以下資料:
(1)填好的《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辦事窗口填寫);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執(如申領人曾經辦理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申領居住證時候,可以選擇“身份證照片”,無需提供“居住證相片回執”);
(4)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
二、辦理有效期6個月以上3年以下的,需攜帶以下資料:
(1)填好的《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辦事窗口填寫);
(2)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指戶口簿、護照等);
(3)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執;
(4)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
(5)經商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就業的需提供本人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