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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熱消息:“泰坦”號潛水器后續調查面臨法律難題

2023-06-28 16:43:42 來源:參考消息網

參考消息網6月28日報道據彭博新聞社網站6月26日報道,美國和加拿大官員正在調查一次商業深海探險活動究竟哪兒出了問題,以及是否存在犯罪行為導致“泰坦”號潛水器內爆。

報道稱,“泰坦”號災難事故調查可能因兩個因素而趨于復雜化:第一,應由哪個國家牽頭;第二,關于這個水運工具是否符合海運船舶的法律定義的疑問。鑒于搭乘潛水器的公司首席執行官已經死亡,潛在的刑事責任可能落在海洋之門探險公司其他雇員、運營經理或檢查員身上。


(資料圖片)

繼搜救行動在北大西洋“泰坦尼克”號沉船附近海底發現潛水器殘骸之后,美國海岸警衛隊宣布它將展開最高級別的調查。加拿大交通安全委員會也啟動了自己的調查,因為紐芬蘭圣約翰港仍在收集到潛水器的碎片。

海事辯護律師喬治·沙洛說:“簡單的答案是,刑事起訴是可行的。問題是,在哪兒起訴?”

海洋之門探險公司未予置評。

法律專家表示,潛水器內爆之前曾經提出的安全擔憂可作為重大過失的證據,乘客家屬可據此提出民事訴訟。如果過失嚴重程度足夠美國司法部提起刑事訴訟,則有可能依據海員過失殺人法規起訴。

盡管根據這項法律確定刑事責任的門檻相對較低,但是美國的所有起訴首先要求確定管轄權。

海洋之門探險公司設在華盛頓州埃弗里特,它的潛水器是在巴哈馬注冊的。“泰坦”號是由加拿大“極地王子”號補給船從圣約翰港投放到“泰坦尼克”號沉船所在國際水域的。

海洋之門探險公司首席執行官、駕駛“泰坦”號潛水器的61歲的斯托克頓·拉什是美國人;其他乘客來自巴基斯坦、法國和英國。法國和英國官員也在開展調查。

如果美國起訴,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海洋之門探險公司的“泰坦”號潛水器是否符合海事法非正常死亡的“船只”定義。

報道稱,法律專家沒把握,部分原因在于潛水器不能在海面航行這一事實。沙洛說:“如果它不算船只,就不能歸為海員過失殺人行為。”

責編:張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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