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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設立優化營商環境“市委書記信箱”

2023-06-28 14:27:56 來源:三亞發布

6月28日,三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發布消息,為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三亞設立優化營商環境“市委書記信箱”,向企業群眾征集營商環境問題訴求和意見建議,該局將會同市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核查、辦理、反饋,并及時將代表性、普遍性問題及意見建議呈報市委書記,以供決策參考。


【資料圖】

優化營商環境“市委書記信箱”地址

線上:syyshj0898@163.com

線下:三亞市吉陽區新風街259號市營商環境建設局企業服務科

受理范圍

(一)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融資信貸、生產運營、退出市場等過程中遇到的準入門檻高、辦理環節多、審批耗時長,違反規定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辦事事項、辦事環節、辦事材料或者延長辦事時限的;

(二)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擅自收費、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和重復收費的,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策文件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意見的;

(三)拒絕、推諉、拖延履行法定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門難進、臉難看、不辦事的;執法不規范、以罰代管、過度執法的;

(四)“新官不理舊賬”,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和仲裁文書的;

(五)對市場主體故意刁難、雁過拔毛、吃拿卡要的;

(六)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妨礙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

(七)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的;

(八)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

(九)關于優化三亞市營商環境的意見及建議。

不予受理范圍

(一)自然環境條件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問題;

(二)市場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

(三)治安和刑事案件;

(四)進入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

(五)辦結事項又以同一理由重復投訴或未提供新的佐證材料的;

(六)不宜受理的其他情形。

溫馨提示

反映問題訴求時務請寫明訴求主體信息、正確的聯系方式、問題訴求內容等,必要時請提供佐證材料,市營商局將以電子郵件、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回復,同時將對訴求主體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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