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券商中國
近期,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旨在推動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轉常規。基金投顧牌照擴容有望。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就在近日,證券時報·券商中國推出“中國證券投資顧問展業現狀調研”,對受訪37家投顧持牌機構單獨調研基金投顧展業情況,其中有22家明確已開展基金投顧業務。
回顧業務發展3年,基金投顧初具規模,仍與市場期待有距離,調查情況來看,機構對業務的青睞程度不一,體現在人員配備、考核等。此外,受眾不熟悉、基金代銷更受機構看重等因素制約基金投顧業務發展。
機構重視程度分化明顯
2019年基金投顧業務正式步入公眾視野。隨著該業務的持續發展,截至2023年3月底,累計60家機構納入試點。
在財富管理轉型的大背景下,作為“買方投顧”業務的代表,基金投顧業務一度被市場寄予厚望,認為能加速推進機構邁入買方時代。但在證券時報·券商中國的問卷調查中,機構對基金投顧業務的重視程度有明顯分化,多數機構的人員投入并不高。
具體來看,上述22家有開展基金投顧業務的受訪機構中有82%稱專門設立專職從事基金投顧業務的部門。從答卷反饋情況來看,有23%的機構表示人員配備在20人以上,顯示出足夠的重視;而有32%的機構表示人員配備僅在10人以下,甚至有的機構只配了3人。
在基金投顧策略的生產部門方面,22家中有27%的受訪機構稱專門設立投研部門來負責,其中有一半機構表示人數配有20人以上,另有一半表示在10人以下。
少數受訪機構表示,未專門設置基金投顧業務部門或者投研部門,相關統籌管理的部門為投顧業務部或者經紀部,人員數量在10人以下。
從業務推廣的組織架構及人員匹配情況來看,22家中有高達75%的機構表示,由總部設置專門的基金投顧推廣團隊或渠道團隊,以拓展和對接渠道的需求。團隊人數普遍在5人以內。
在業務流程方面,談及基金投研和投顧業務策略生產如何進行銜接與配合,對此,有接近七成的機構表示,投研根據市場及投資模型進行策略生產,同時也會根據客戶反饋或市場競品情況進行產品設計。
四大因素制約發展
盡管基金投顧業務發展已有3年,但當前基金投顧尤其是管理型基金投顧規模仍處發展起步階段。
根據國信證券統計,截至2023年3月底,60家基金投顧試點機構服務資產規模1464億元,客戶總數524萬戶。截至2023年5月底,我國公募基金規模約27.2萬億元、基民超過7億人。相較來看,基金投顧規模與市場期待仍有較大差距。
基金投顧業務發展仍面臨困境和難點。首先體現在分支機構積極性方面,根據問卷調查,22家中有高達41%的受訪機構稱,分支機構對參與基金投顧業務的積極性不高,重心仍然在產品銷售上;有27.27%的機構表示積極性一般,需要靠總部費用來補貼;僅有13.64%機構表示分支機構做基金投顧業務積極性較高。
如何驅動線下員工,有部分券商表示按照專項激勵政策;有的稱按照服務費一定比例進行激勵;有的根據簽約客戶數和規模來考核;有的進行管理費分成;還有的按照基金投顧業務保有規模來進行補貼。
面對制約基金投顧業務發展的因素,受訪機構普遍認為有四點。首先,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多達56.76%機構認為,投資者對基金投顧業務不了解。
華北地區一家機構表示,首次營銷基金投顧難度很大,主要難在投資者教育和業務介紹,而當客戶體驗后,機構持續服務的難度會下降很多。華中地區一家機構表示,用戶對基金投顧服務模式有較好的認可度,但總體上對新業務的熟悉程度仍有待加強。
其二,公司當前財富管理的重心主要在產品銷售,也是制約基金投顧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獲得54.05%的機構選擇。
其三,有51.35%的機構還選擇“投資者簽約了基金投顧也不賺錢”。華中地區另一家機構稱,基金投顧簽約客戶整體盈利性低。
其四,有45.95%的機構認同“基金投顧顧問服務不足,與投資者購買公募基金相比無太大差異”。北京一家大型券商人士表示,從客戶角度來看,購買基金與簽約基金投顧委托機構購買基金體驗差別不大。
機構熱議基金投顧與代銷業務的平衡
正由于有超過一半受訪機構稱,公司業務重心在產品銷售而非基金投顧,那么機構如何平衡好基金投顧業務及基金代銷業務的利益沖突,如何避免產品代銷收入與AUM考核的沖突,成為市場關注的話題。
近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可看到,監管進一步強化踐行信義義務和防范利益沖突,對于同時開展基金銷售業務的基金投資顧問機構,要求對交易頻繁的基金組合策略以交易傭金抵扣投資顧問服務費等方式避免利益沖突。
多家受訪機構表示,兩項業務可以做到不沖突。上海一家機構稱,利益平衡主要靠考核拉平,公司可以使用統一的考核標準。如果機構以客戶利益為中心,就不存在代銷收入與AUM沖突。
前述北京一家大型券商人士稱,從分支機構看,基金代銷更加賺錢,而兩項業務的客戶高度重合,即便公司重視基金投顧業務,分支機構及客戶經理也會更傾向代銷基金。從公司角度看,買方投顧業務是未來重點發展方向,公司也有決心做財富管理轉型,產品代銷考核已增加AUM考核,但買方投顧業務依舊需要投入資源去培育。
在該人士看來,買方投顧業務的培育需要兩點,一是提高分支機構及員工認知,理解這是雖難但正確的事;二是加強客戶的投資者教育,幫助客戶正確了解自己的投資預期及風險偏好,從而理性看待投資。
盈米基金相關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公司的基金投顧業務及基金代銷業務不是對立的,因為盈米基金用“買方投顧”模式去重構基金銷售的價值鏈。該人士談到,基金銷售機構和投顧機構如果肯放棄短期利益,去捍衛投資者利益,投資者感受到愛與關懷也會更平和、更耐心,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也更傾向于伙伴關系而非交易關系,在這過程中機構也能贏得更良好的口碑。
責編:葉舒筠
校對: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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