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柳州市和平路華美星園林居的業主們,碰到一件煩心事,原因是他們花錢購買的車位,突然要被法院拍賣了,這是怎么回事呢?
買的車位突然被告知
要被法院拍賣了
業主孫女士告訴記者,由于車位緊張,2016年12月時她花了8萬元,購買了小區6號地下車庫一個車位的使用權,并與房開公司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業主 孫女士:“當初是不給賣的,是要我們租的,后面有一天突然講,要賣車位給我們,他說這里是人防工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給我們,按我們的房子一樣70年,我們覺得可以就買了。”
沒想到,今年1月14日,車庫內突然張貼了一張廣西壯族自治區岑溪市人民法院的公告。公告寫到,由于小區房開柳州市星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及一個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目前該法院要將其名下登記且在2017年1月份抵押的,該小區地下車庫的174個車位進行拍賣處置。
業主們看到這個公告慌了神,自己購買的車位怎么突然就要被拍賣了。
業主 孫女士:“突然講我們的車位被抵押了,你說氣不氣,如果這件事不能處理好,我們的車子放哪里。”
記者了解到,除了像孫女士這樣購買車位比較早的業主外,小區里大部分業主,都是在房開將車庫抵押之后才買的車位,而他們也并不知道這個情況。
業主 廖女士:“房開欺騙了我們,他2017年開始賣,不到一個月,就拿車庫去抵押,抵押之后還繼續賣給我們業主,然后我們去買,他也沒有告知車庫已經被抵押這個事。如果它被抵押,我也肯定不會買。”
業主 韋女士:“業主都不知道他在銀行抵押的事情,到現在才知道。我們是想他能按照當時合同使用權70年,跟著我們房子走。”
無法與開發商取得聯系
記者了解到,小區一共有6個地下車庫,目前只有6號車庫張貼了法院的公告,而車庫的門口,張貼有防空地下室的標識。
車位已經拿去抵押,還繼續出售給業主,目前有近百戶業主利益受到了侵害。那么開發商是什么態度,業主們又該如何維權呢?
業主們表示,房開是外地的,自從房子建完以后,就撤場了,他們買車位交錢簽合同,都是與房開委托的一名工作人員聯系。記者電話聯系了這名姓王的工作人員,她表示對車位抵押拍賣的事她也不知情。
柳州市星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王女士:“抵押我也不知道,房開內部的事情,我只是在車庫那里管理,他們是外地的,他辦公點我也不知道,前幾天我還是聯系得上他的,現在聯系不上。他就說這個事情他會處理,不用操心,不會拍賣。他說他會維護業主使用權,叫我讓業主放心。”
由于該房開在柳州沒有辦公點,記者嘗試電話聯系,不過電話都無人接聽。出了這樣的事情,業主們該如何維權?
鐘艷鴻律師:“在銷售車位時,未告知業主有抵押的情況,可以鑒定為有欺詐的性質,業主可以按照已付車位購車款的雙倍賠償,向房開主張權益。”
而像孫女士這樣,在房開抵押前,就已經購買了車位的,可以就合同問題起訴維權。
鐘艷鴻律師:“因為業主已經實際占有了這個車位,我們建議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去確認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以此來維權。”
律師表示,由于該小區地下車庫有人防性質,因此抵押的情況也存在問題。
鐘艷鴻律師:“人防性質的車位所有權是屬于國家的,所以在所有權存疑的情況下,雙方之間做的抵押是否有效,這個是不確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然后以房開作為被告,起訴至法院,如果房開已經注銷,那么可以以公司的股東作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