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傳言在網上流傳,稱合肥今年將解禁煙花爆竹燃放。對此,記者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進行了求證。合肥警方稱,類似傳言均為不實消息,今年合肥仍將常態化開展禁放工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017年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修訂通過;9月29日,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正式審查批準了新修訂的《規定》,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從2018年1月1日至今,合肥在城區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已有3年時間。據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統計,2019年全年,合肥僅發生13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例,均發生在年初,5月以后未發生一起違規燃放行為。2020年,這一數字進一步縮減,“2020年,我們只接到違規燃放警情數十起,經核實確為違規燃放的只有6起,均已進行了依法處理。”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大隊長葉春雷說。
在市區嚴禁煙花爆竹燃放的同時,合肥逐步擴大禁放范圍。2020年,肥西、巢湖均實現全域禁放,肥東、長豐、廬江三縣也實現了縣城區域和城市建成區禁放。今年長豐縣也將實施全域禁放,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推進當中。
隨著煙花爆竹全面退出市民生活,目前市場上出現了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等擬聲類煙花爆竹替代產品。該類產品模擬煙花爆竹燃放聲響,音量大,持續時間長,造成了新的噪聲污染。對此,合肥市公安局向廣大市民倡議:婚慶物品市場、小商品農貿市場等業主自覺停止銷售擬聲類電子炮;婚慶公司、殯葬服務企業及從事禮炮、空氣炮租賃業務的個體經營者,自覺停止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的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租賃業務;廣大市民主動拒絕使用電子炮、禮炮、空氣炮等擬聲類煙花爆竹替代產品,用實際行動維護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記者 朱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