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致癌物?
致癌物,顧名思義,就是能誘發人患癌的物質。廣義的致癌物,應稱作致癌因素,包括任何能增加人類患癌風險的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物質,以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 年,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成立。該組織成立之后就開展了確定致癌物的工作。每年IARC都發布權威資料,及時更新致癌物的信息。最終,IARC 確定了致癌物的概念,并將其分為了4類。
解讀致癌物分類:
第 1 類致癌物,是「明確」有致癌作用的物質。
生活中常見的有煙草、酒精飲料、檳榔、黃曲霉素、石棉等等。
第2A類致癌物,是「可能性較高」致癌的物質。
含義是動物實驗已證實有明確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證據還比較有限。
常見的有丙烯酰胺、高溫油炸食品、高溫油煙、作息顛倒、無機鉛化合物等等。
第2B類致癌物,是「可能性較低」致癌的物質。
這類物質的「致癌可能性」在動物實驗和人群研究的證據暫時都不太有力。
常見的有氯仿、蕨菜、DDT(一種殺蟲劑)、硝基苯、汽油(汽車尾氣)、手機輻射(非電離輻射)等。
第3類致癌物,是「尚不能分類」的致癌物。
所謂「尚不能分類」的致癌物,有兩種類型:
動物實驗、人群研究的致癌證據都不充分;
動物實驗證據充分,但人群研究則明確無致癌作用。
常見的有咖啡因、二甲苯、糖精、安定、靜電磁場、有機鉛化合物等等。
第4類致癌物,就是對人體「可能沒有」致癌性的物質。
相關研究中沒有充足證據證明其具有致癌性。
目前 IARC 公布的資料中只有「己內酰胺」一種。
如何應對致癌物?
1 類和 2A 類致癌物要盡量避免
對于 1 類、2A 類的致癌物,國家會出臺公共衛生政策,降低人群暴露水平,同時我們也應當盡量避免接觸這些致癌物。
這里舉兩個例子來談。
煙草 屬于1類致癌物
北京市在 2015 年 6 月 1 日開始實施所謂「史上最嚴厲」的禁煙條例。
歸納起來,就是任何「帶頂兒」「帶蓋兒」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
丙烯酰胺 屬于2A類致癌物
丙烯酰胺與腸癌密切相關,生活中比較多見的,就是炸薯條中含有大量丙烯酰胺。
美國農業部通過政策,準許一種轉基因馬鈴薯(RNAi 馬鈴薯)商業化種植,而這種馬鈴薯就能大大減少油炸過程中產生丙烯酰胺。
2B 類致癌物不必太緊張
對于 2B 類致癌物,國家尚不需要出臺公共衛生政策,個人防護也是非強制的。
2B 類致癌物的典型代表,就是非電離輻射,常見的就是手機、電腦、WiFi 設備等發射出來的射頻電磁場。
目前沒有足夠證據證實非電離輻射有致癌作用,所以沒有國家通過公共政策,聲稱非電離輻射會影響健康而限制其使用。
但一些權威機構還是給出了一些個人降低手機電磁輻射暴露的建議,包括減少使用時間、使用免提裝置接打電話等。
要注意這些只是建議性的意見,非強制性。
3、4 類致癌物可以安心
對于第 3、4 類的致癌物,我們大可不必太在意,因為目前的相關研究都沒有發現它們可以致癌。
小結
不管是哪一類的致癌物,致癌強度與這種致癌物的分類無關;
致癌物的分類只是告訴我們致癌物證據等級的高低;
致癌強度與致癌物本身特性、致癌物的暴露水平(劑量)有關。
所以,喝過幾次酒、吸幾次煙并不意味你就會患上癌癥。
但是,長時間、大量飲酒吸煙,患癌風險則會顯著提高。
如果戒煙戒酒,避免接觸致癌物,當然能夠降低患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