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沒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入職沒簽勞動合同如下賠償:
1.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相關資料圖)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且應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后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勞動者十一個月兩倍的工資,并視為已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應具備的內容
勞動合同應具備這些內容:
1.勞動合同的終止期限;
2.勞動者的工作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報酬;
5.勞動者應遵循的紀律;
6.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7.法律責任等。
三、勞動合同的期限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合同沒有具體的期限規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任意時長,也可以約定無固定時長,還可以約定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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