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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達涉嫌違法違規事項被查明 律師提出可索賠時間范圍

2023-06-22 06:58:38 來源:大眾證券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近日,瑞斯康達(603803)披露,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至此,該案件已由證監會調查完畢,依法擬對公司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其他8位責任人處以總計290萬元罰款。

經查明,2018年起,瑞斯康達將其全資子公司深藍迅通作為專網通信業務運營平臺,與“專網通信”騙局始作俑者隋田力控制或指定的企業對接上下游合同簽訂、原材料采購、組織生產、貨物檢測交付等事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

深藍迅通以生產型企業的名義加入專網通信業務鏈條,但其真實身份是作為墊資方,以先向上游供應商支付大部分預付款,向下游客戶收取少許預付款,待交貨完成后,下游客戶再向深藍迅通支付剩余貨款的方式,為隋田力方面提供墊付資金。業務模式上,瑞斯康達“以銷定產”,先與下游簽訂銷售合同,再根據事先談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購單價,與上游簽訂數量一致的采購合同。證監會認為,瑞斯康達應當知悉專網通信是沒有業務實質的虛假自循環業務。

上述行為導致瑞斯康達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公司涉嫌累計虛增營業收入6.3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17億元。據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

結合證監會認定的違規事實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凡在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間買入瑞斯康達股票,并在2021年6月1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律師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具體索賠時間段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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