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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車輛處理惹爭議 小區自治需合理合規

2023-07-07 10:45:58 來源: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

家住方松街道公捷苑小區的高先生近日向媒體反映,物業在未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擅自將其九成新的單車當作“僵尸”自行車清理,這一行為令他頗為不滿。“居民的私人物品可以被這樣隨意處置嗎?‘僵尸’自行車的定義又是什么?”高先生希望相關部門可以給出一個明確說法。

像高先生反映的情況其實存在于不少的老舊小區內。一方面困擾社區多年“頑疾”有了解決辦法,另一方面處置方式卻在事后遭遇質疑。那么,如何在破解難題的同時,又能保證處理流程的合理合規?這考驗著社區管理者的智慧。


(資料圖)

舊車盤踞 清理過程艱難

高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他在網上購買了一輛自行車,今年由于騎行機會不多,車輛從4月開始便一直停放在小區非機動車庫內,“最近家里孩子放假,就想帶他出去騎車,結果發現車子沒了。”

通過查看小區內部的公共視頻,高先生發現,自己的車輛極有可能是被物業當作“僵尸”自行車交給了廢品回收人員,“我在公共視頻里看到了一輛疑似我自己的車子,九成新,處理之前我完全不知情。”

6月29日上午,記者來到公捷苑小區,在西側的非機動車庫內看到,雖然前不久剛處理了一批,但是依然還有三三兩兩的廢舊自行車堆疊在一起,車身更是銹跡斑斑。居民賀女士透露,此前集中處理的車輛均被放置在專門的“廢棄車輛堆放處”,“有的車子放了幾年都沒有人動,我們一直希望趕緊都清理掉。”

隨后,記者聯系到松開物業公捷苑管理處經理彭月英,她告訴記者,6月份共處理了67輛廢棄自行車,“處理的都是做好告知工作后無人認領的破舊車輛。”

審慎應對 鼓勵自行處理

那么,小區處理“僵尸”自行車到底應該遵循哪些流程?如果車主“不點頭”,廢舊自行車又該如何處理?

對此,天樂居民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吳雙梅告訴記者,每次集中清理“僵尸”自行車,小區居委會、物業、業委會都會經過商議,以6月份的車輛清理為例,從6月1日開始,告知單便開始張貼于小區各個角落,車身上也會貼有貼條。

這番話也在居民口中得到了佐證,居民孫女士表示,“除了樓道內部,小區大門上、業主群都有這些內容,有時候物業工作人員看到居民,還會特地強調一遍。”通知告知時間一直持續到6月10日。

事實上,因清理“僵尸”自行車而引發矛盾的情況并不鮮見。一方面,廢舊車輛常年盤踞影響小區環境,居民區居住安全難以保障,急需處理;但另一方面,在處理過程中,即便是廢舊車輛,部分業主堅持認為屬于私人物品,不可隨意清理。有時,管理一方即便做好了告知工作,但居民實際知曉情況卻也無從考證。

“所以我們會盡量延長告知時間,確保每一位居民都能知道消息。”吳雙梅表示,“不過,我們更希望居民可以自行處理,避免發生財物糾紛,如果實在是不知如何處理,再將車輛交給物業。”

破解頑疾 自治管理當先

對是否存在將居民車輛隨意認定為“僵尸”自行車的情況,彭月英表示,除了做好告知工作并請居民提前認領車輛外,物業還會安排專人在處理現場監督,“只有那種數月甚至幾年都沒有使用、外表殘破且告知過后無人認領的車輛,才會被視作‘僵尸’自行車。”為了避免出現車輛被誤認的情況,要被處理的車輛也會在“集中堆放點”放些時間。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僵尸”自行車處置本身是屬于小區業主自治事務,應當由小區三位一體商議決定,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共有區域做好秩序維護,做好車輛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同時,做好巡查、發現、制止、上報工作,對于經三位一體商議決定后的事宜,要執行決定結果。

建議:“三位一體”合力破解

針對“僵尸”自行車處理的法律問題,上海豐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逸飛表示,在未被法院認定為無主財產之前,這些車輛從性質上講,仍屬于公民私有財產。物業為了小區公共利益處理這些車輛可以理解,但必須要嚴格把握尺度,避免侵害私有財產。

楊逸飛建議,在小區有相關約定的情況下,物業可依約對此類車輛進行處理;如小區無約定的,物業可首先要求車主自行處理,車主拒不處理的,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車主無法聯系到的,物業要盡可能地通過樓道、宣傳欄、小區微信群等途徑進行公告,公告期滿后審慎處理。同時建議,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和物業要一道公開、透明制定出“僵尸”自行車的處理流程,履行好告知義務方可起到責任自負的效果,從而在根本上減少更多“僵尸”自行車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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