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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億利潔能公開信息顯示,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億利潔能股東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侯菁慧、非獨立董事王文彪、非獨立董事王鐘濤、董事會秘書張艷梅因資金占用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詳細違規行為如下:
經查明,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潔能或公司)及控股股東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集團)、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文彪在信息披露、規范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2021年4月至8月,公司向控股股東億利集團的關聯方支付大額采購預付款,合同未履行,實質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金額為21億元,占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13.42%。截至2021年年底,上述占用資金全部歸還。控股股東在無交易實質的情況下,大額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未及時公告,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遲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時,才披露前述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二)關聯交易未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根據公司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金融服務協議》約定,公司在關聯方億利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額(含應計利息)最高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的存款金額為51.27億元,超出前期授權額度。公司在未獲得股東大會授權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下,超過《金融服務協議》約定存入財務公司11.27億元,占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7.2%。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等文件顯示,2022年1月至4月公司繼續存在關聯方財務公司存款超出前期授權額度的情況,但未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其中,2022年1月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存款最高額52.20億元,期末存款余額50.94億元,最高額、余額超出前期授權分別為12.20億元、10.94億元,分別占公司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7.79%、6.99%;2月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存款最高額51.82億元,期末存款余額51.27億元,最高額、余額超出前期授權分別為11.82億元、11.27億元,分別占公司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7.55%、7.20%;3月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存款最高額51.36億元,期末存款余額49.91億元,最高額、余額超出前期授權分別為11.36億元、9.91億元,分別占公司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7.26%、6.33%;4月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存款最高額49.83億元,期末存款余額39.46億元,最高額超出前期授權為9.83億元,占公司2020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6.28%。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存放于財務公司的存款余額為38.64億元,完成相應整改工作。(三)未披露2021年年度業績預告根據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2021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02億元,同比增長54.6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7.37億元,同比增長80.17%。根據相關規則,公司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達到業績預告的法定披露標準。但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
處罰決定如下: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2條、第16.3條、第16.4條,《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3.2.3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的有關規定,本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億利潔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億利資源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文彪予以公開譴責;對時任總經理王鐘濤,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張艷梅,時任董事會秘書侯菁慧予以通報批評。
億利潔能財務數據及主營業務:
億利潔能2023一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26.99億元,同比下降14.14%;歸母凈利潤1599.92萬元,同比下降88.72%;扣非凈利潤1038.77萬元,同比下降92.7%;負債率43.53%,投資收益1.6億元,財務費用1.18億元,毛利率6.33%。
億利潔能(600277)主營業務:涵蓋現代煤化工、光氫新能源、清潔熱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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