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廣東廣州,一男子將600萬元存入銀行,以備資金周轉。后在銀行旁飯店午餐,手機短信聲持續不斷,他不耐拿起手機查看,卻見存款還剩下72萬。放下碗筷,急忙奔向銀行凍結銀行卡,卻發現卡內僅剩690元。男子鄭勇(化名)是個精明的生意人,經多年努力,已經是一家公司老板。事發當日上午,為方便流動資金周轉,他將手中的600萬元存入銀行。鄭勇辦完后,已臨近中午,他感到有些餓,便在銀行附近的小餐館填飽肚子。當他正在吃飯時,兜里的手機短信聲音,接連不斷響起。剛開始,他還以為是他人發來的垃圾短信,沒有在意,也沒有查看。可是這短信聲音卻接連不斷的響起,吵得鄭勇連午飯都吃不香,他不耐煩的掏出手機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原來,短短10多分鐘,手機多出來百余條短信,都是銀行發送的交易提醒短信。當他查看最新一條短信時,顯示的是其卡內余額僅剩72萬元。鄭勇來不及查看其他的短信內容,放下碗筷,拔腿奔向銀行,連飯錢都沒有付,只聽見老板在后面大聲呼喊吃霸王餐。鄭勇邊跑邊給銀行打電話,讓其盡快凍結他的銀行卡,并說明了理由。還未等銀行卡凍結完,他卻接到最后一條短信,得知卡內余額僅有690元,此時,他的臉色蒼白很嚇人,看著手機短信內容,不知所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剛剛自己存入銀行的600萬元,才吃個午飯的功夫,就被人偷走了。他不甘心自己的錢就這樣被他人盜取了,便決定查明真相。隨后,鄭勇前往銀行討要說法,稱自己新辦的的銀行卡,所有的銀行卡資料在自己手中,卻在短短十幾分鐘內,卡內存款都沒了,跟銀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銀行負責人見到鄭勇來者不善,便先行對其安撫,稱他們也要調查清楚,才能給出結論。見鄭勇暫時安撫下來,負責人也感到此事非常的重大,剛剛存入銀行600萬元,轉眼間就沒了。他立即組織人員,查詢鄭勇的涉案賬戶相關信息。從查詢出來的交易明細得知,在短短的15分鐘內,按照每筆2萬元的額度,將涉案銀行卡內的600萬元迅速轉移,最后,該卡內僅剩690元。
銀行雖投入的大量的人力,卻很難在短時間內查出600萬元被盜的原因,只能讓鄭勇先回家等候15天,他們會再認真調查,等到查出原因后,再告知鄭勇。鄭勇在銀行等待了很久,也未見有個結果,無奈的只好先回家等待消息。此后一段時間,他是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著,幾天下來,人都瘦了一圈。同時,鄭勇心里有疑問,自己新辦的銀行卡,也剛存入600萬元。對方怎么就會知道自己的銀行卡的資料,還在銀行的監管之下,堂而皇之的盜走卡內金額,這種行為也太大膽了吧。事情已經發生發生,鄭勇只想快點查明真相,但銀行給出的15天的時間太長了,他此時有度日如年的感覺,便主動給銀行打電話,了解事情的進展情況,卻遭到銀行的反對,稱耐心等待調查結果。很快,鄭勇擔心的事情發生了,由于他的資金鏈斷裂,無法支付需購入設備的款項,承擔違約責任,更嚴重的是,企業因此虧本嚴重,入不敷出,面臨破產的邊緣。他終于等來了銀行的通知,其卡內的存款轉入上海一家對公賬戶,對于是怎么盜走的,銀行表示并不清楚,建議去公安機關報警。警方受理后,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核實資金的流向。經調查后,鄭勇辦完銀行卡后,通過其弟弟的賬戶,將600萬元轉入他的銀行卡內。短短15分鐘內,該筆款項通過消費的方式,直接把528萬元轉入上海一家家對公賬戶。當時,銀行工作人員見賬戶內還有72萬元時,10余次提醒鄭勇,并建議馬上凍結,防止出現意外,卻遭到其拒絕,最后卻將余下的72萬元也挪走了,賬戶余額僅剩下690元。銀行稱,事發15日后,鄭勇前往銀行,被告知相關情況后,經銀行多次耐心勸說,他才同意報警。經警方調查可知鄭勇卡內的600萬元被轉走,是經過其同意授權的,才通過代扣形式劃轉的。而鄭勇卻不認同這種結果,他稱自己從來沒有授權他人轉賬 。
1、對方未經鄭勇同意,盜走其卡內資金,構成盜竊罪。《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對方非法占有鄭勇的財物,未經鄭勇授權,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的財物,給鄭勇造成損失,構成盜竊罪。由于被盜竊的金額為600萬元,遠遠超過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對于犯罪分子應當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銀行未盡到妥善保管儲戶資金義務,承擔賠償責任。《商業銀行法》第29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銀行對于528萬元的盜刷,未盡到安全妥善保管義務,應當承擔責任。對于600萬元的損失,是追款,還是放棄,需要鄭勇自己作出決定。對此您怎么看留言參與討論關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多學法律少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