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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網訊,據證監會消息,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深化債券注冊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債券注冊制改革指導意見》根據《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堅持制度化規范化透明化的原則,按照統一公司債券和企業債券、促進協同發展的思路,對深化債券注冊制改革作出系統性制度安排,提出了4個方面12條措施:一是優化債券審核注冊機制。強化以償債能力為重點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分工明確、高效銜接的審核注冊流程,完善全鏈條監管制度安排,加強質量控制和廉政風險防范。二是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明確發行人應當嚴格履行本息償付義務,加強募集資金管理。提高優質企業融資便利性,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項目建設。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三是強化債券存續期管理。完善債券日常監管體系,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債券違約風險化解機制。四是依法打擊債券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債券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構建行政、民事、刑事立體化追責體系。著力建設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債券市場,健全投資者保護機制。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