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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新聞網訊(記者牛牧瑤)為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近年來,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圍繞規范市場監管行為,在明確監管規則和邊界、規范自由裁量權行使、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監管行為的監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2023年動態調整了山西省市場監管局權責清單共675項,發布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共69項,制定了行政處罰程序若干規定,明確監管職責和依據,細化監管程序和要求,防止“不作為、亂作為”。2023年上半年,先后印發了“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和“不予處罰事項目錄”,包含7類不予強制的情形和116件不予處罰的事項,不予處罰事項較原免罰事項增加35項擴容42%。
以規范自由裁量權為抓手,制定了“一規則四清單”,構建起從不予行政強制、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到從重處罰等全檔次系統性處罰裁量基準體系,市場監管執法逐步實現由粗放向精細化轉變、由大水漫灌向精準執法轉變、由“人海戰術”向智慧監管轉變的良好態勢。
此外,山西省市場監管局還常態化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以評促改、以查代訓,通過提升案卷質量倒逼監管行為。探索創新“法治市場監管+標準化”的工作模式,在大同、晉城、臨汾三地開展省級市場監管法治監督標準化試點工作,讓標準賦能執法監督。
在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工作方面,山西省市場監管局以執法辦案為抓手,以整改糾錯為目標,助力廣大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輕裝前行,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一是廣泛宣傳涉企收費政策,讓廣大經營主體知曉政策、讀懂政策、享受政策,運用政策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聚焦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金融領域、公用企業等收費,組織開展全省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檢查,降低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和用能成本。“截至目前,全省共檢查涉企收費單位1839家,其中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106家,金融機構180家,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單位1553家,已處理案件85件,退還3165.7萬元,罰沒款合計4040.78萬元,督促涉企收費單位落實政策,為企業減負6004.77萬元。”三是加強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水電終端用戶權益的保護,指導各市推行轉供主體價格承諾制度,督促轉供電主體簽訂價格承諾書21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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