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區第六屆村際(百村)足球賽
【資料圖】
將于2023年8月強勢來襲!
“佛山農商銀行杯”2022年高明區第五屆村際(百村)足球賽小組(資料圖)
競賽辦法
比賽采取7人制,用4號國際標準用球,天然草或者人造草足球場。
參賽資格
1.組隊方式:以村委會或自然村為參賽單位。
2.運動員資格:以籍貫為同一村委會或自然村(村居民小組)的16歲以上(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性參加比賽,但符合以上條件的運動員不能再重復報名參加比賽。戶口不在本村的,必須回村開證明(第一、二、三、四和第五屆已提供則免),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全隊將禁賽兩年。
△注: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必須交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復印件并監護人簽名、聯系電話。
3.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領隊4人(其中有一人必須是由村委會委員或居民小組組長擔任),教練4人,隊醫2人,運動員不超過30人。(參賽運動員名單和參賽資格將在佛山市高明區足球協會微信公眾號公示三天,比賽期間已公示過的參賽資格不接受任何投訴,報名人員經審核不得更改)
4.參賽運動員必須是身體健康者,了解足球比賽規則與運動風險;酒后或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任何不適合足球比賽的疾病的人士不得上場比賽。
5.本次賽事服務費為每支球隊1500元。
6.每支參賽球隊必須簽訂本次賽事的紀律條例要求。
7.本次比賽冠軍球隊必須配合“冠軍巡禮”活動。
8.報名咨詢:周國華(13702850309)。
賽制
第一階段采用小組循環進行決出小組排名:
△根據報名球隊的數量再定分組。
1.積分計算:小組賽每場賽事勝方得3分,負方0分,平局兩隊各得1分。
2.名次排列方法: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依下列順序排列名次:
1)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2)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凈勝球多者,名次列前;
3)積分相等隊之間相互比賽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4)全小組比賽中凈勝球、進球數多者,名次列前;
5)抽簽。
3.第二階段交叉淘汰賽制:出線球隊重新抽簽后進入交叉淘汰賽(具體抽簽安排見《2023年高明區第六屆村際(百村)足球賽》淘汰賽階段抽簽安排補充說明)
淘汰賽階段比賽若踢成平局,以互射點球決出(3+X)。
4.每場比賽必須按需配備安保和醫療。
獎勵
1.獎勵前四名,獎杯各一座,獎牌每人一塊,獎金如下:
?第一名:3800元
?第二名:2800元
?第三名:1800元
?第四名:1000元
2.獎項:
1)精神文明獎3支球隊:各1000元
2)最佳裁判獎:獎牌各一個,獎金共400元
3)最佳教練、最佳領隊、最佳球員、最佳射手、最佳門將:獎牌各一個,獎金各300元
競賽規則以及相關規定
1.參考執行中國足球協會審定的最新《11人足球競賽規則》。
2.參考執行《中國足球協會足球比賽違規違紀處罰辦法》。
3.全場比賽為70分鐘,每半場35分鐘,中場休息時間不超過10分鐘。
4.所有報名且符合參賽資格并經審核確定的運動員都可上場比賽。每場比賽開始前15分鐘,教練員將填寫的上場7名正選運動員和所有替補運動員名單送交裁判員,所有上場運動員必須與報名表資料相符并核對身份證后才能上場比賽且雙方可以互相監督球員身份,開賽后不得有異議。
5.每場比賽每支隊伍可以換15人(必須在3次換人次數內完成,中場休息換人不計入次數),在同一場比賽中替換下場的運動員不能再次上場比賽。
6.比賽中運動員被裁判員出示的紅、黃牌的,一張紅牌或累計兩張黃牌自然停止下一場比賽資格(大會追加處罰的除外)。小組賽結束后紅黃牌清零,但處罰執行,進入淘汰賽后重新累計。
7.如果一個隊在比賽中場上隊員不足5人時,比賽自然終止,判該隊為棄權,對方3:0勝,如比賽終止時場上比分超過3:0則以當場比分為準。
8.如因特殊情況的干擾,造成比賽中斷,經組委會的多方努力,5分鐘內仍未能恢復比賽,當時的比分有效。
9.比賽可以穿除金屬鞋釘以外的足球運動鞋,必須佩戴護腿板,參賽隊伍需準備2套深、淺顏色的比賽服裝,各隊比賽時全部隊員必須穿著統一(上衣、短褲、襪子)服裝;比賽隊員的姓名、號碼必須與報名單相符。
10.比賽前、后球隊都要在裁判員的引導下進行握手儀式,不執行的球隊要進行通報公開批評處罰。
11.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賽日期,由組委會作出決定并及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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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申訴
1.賽后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誰投訴誰舉證,領隊或隊長簽名,繳納1000元申訴金(勝訴歸還,敗訴納入賽事經費)。
2.各參賽隊伍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并在報名時間內將相關資料:包括參賽報名表、各隊伍參賽運動員的個人大頭相片(大一寸)及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戶口不在本村的,必須回村開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全隊將禁賽兩年。
3.紀律保證金:3000元,保證金在整個比賽期間未發生任何違紀、違規、罷賽、棄賽等行為,在比賽結束后如數退還。如發生下列情況將嚴厲處理:
1)運動員資格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扣罰所有保證金取消該運動員資格、中途退出比賽或無故不參加比賽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取消成績并扣罰全部保證金。
2)比賽開始時未有足夠隊員上場,所在球隊的領隊、教練及運動員在比賽途中或比賽前后辱罵裁判員、大會工作人員、參賽運動員,或者對本次比賽作出過激評論造成較壞影響的將扣罰部分或全部紀律保證金并停止個別人員或全隊參賽資格。
3)比賽途中、比賽前后惡意犯規報復、挑剔、打架、群毆、消極比賽(由當值裁判員、比賽監督出具書面報告認定,由組委會裁決)等將取消個人或全隊參賽資格、取消成績并扣罰全部保證金。
4)當紀律保證金被罰部分時應立即補充,不及時補充的將取消成績并取消全隊參賽資格,以上三款情節嚴重的將追加處罰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5)凡參賽村(居)隊伍,均默認為球隊,領隊、教練、隊員已知曉并應遵守本規程。
6)各參賽隊伍名稱可進行冠名,名稱開頭參考公章,名稱字數限定為8個字以內,前面必須以村(村居民小組)名稱開頭,可在后面加上贊助商名稱(例如鐵崗××隊)。
7)參賽人員必須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有意外組委會不負責任。(或者組委會統一購買。)
8)每隊每人必須簽署《自愿參賽責任及風險告知書》,才能具備運動員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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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仔話你知
來源:高明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編輯:高明融媒體中心麥穎琳
審校:譚健才、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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